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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
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港湾**一期小区全体业主:
港湾****点击查看委员会自2025年7月1日启动物业续聘选聘工作以来,在充分保障了业主权益前提下,争取降费不降质,业委会做了大量工作,同物业企业进行多轮沟通,对提交的《物业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条款进行沟通调整。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现将《物业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物业服务合同涉及全体业主切身利益,关系重大,本次征求意见仅接受实名书面意见,业主提交的意见需附上业主的真实姓名,电话,楼栋房号,并提供权属证明复印件(或照片)以备核查,业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意见:
1.现场提交:请****点击查看社区服务中心。
2.电子邮件:****点击查看委员会邮箱****点击查看@qq.com。
意见征集时间:自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
意见处理与反馈:
港湾**一****点击查看委员会,将会对收集的意见与建议进行整理后,提交给港湾**物业,再根据工作进度择期召开业主大会,将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提交业主大会表决是否续聘。
感谢各位业主的支持与配合,期待与大家共同努力,提升小区的管理服务水平!
港湾**一****点击查看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
《物业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编号:
**市港湾**一期小区
物业服务合同
**市港湾**一****点击查看委员会监制
物业服务合同
****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
合 同 主 体
****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
地址:**市港湾**一期10****点击查看办公室
代表人:毛 祥
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1955
乙方(受托方):
发定代表人 :
住 所 地 :
邮 编 :
营业执照注册号:
证 书 编 号:
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物权法》、国务院《物 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 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 一 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港 湾 江 城 ( 一 期 )
类 型 :住 宅 小 区
坐落位置:**省**市沌口路
建筑面积:353213 .46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 汉 阳 纸 厂
南至 庙 湖
西至 建 华 社 区
北至 沌 口 路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1,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2。)
第三条、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负责物业服务用房的维修、 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未经业主大**意,乙方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第二章服务内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包括:
(一)综合管理服务;
(二)物业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服务
(三)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四)保洁服务;
(五)绿化养护服务;
(六)每年****点击查看社区文化活动。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4。)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5。
第六条、本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1年半,即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止。
第七条、物业装饰装修前,乙方与业主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业 主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保证金]3000 元、[装修垃圾清运费]5_元/ 平方米,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 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承重结构损坏,原则上乙方应当在完工后半年将装修保 证金全额退还业主。
第八条、业主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 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将买卖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乙方。
第九条、提高服务质量,物业需要建立健全的报修等服务响应流程,以及 事后满意度的回访,按季度汇报待跟进事项与已完成事项、满意度等,以方便 业主了解事情进度情况。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十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方式。
( 一)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
元/平方米 ﹒ 月;[高层住宅]:1.8元/平方米◆月。业主按年缴纳可享受缴满一年减免一个月 物业管理费优惠;物业费按时间连续缴纳;以月度、季度、半年度周期缴纳的,仍然按照1.8元/平方米◆ 月收取费用。[别墅]: 元/平方米 ﹒ 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 ﹒ 月;
[商业物业]: 6 元/平方米 ﹒ 月(含1元/平方米 ﹒ 月垃圾清运费);
[其它]: 元/平方米 ﹒ 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单方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第十一条、业主按[月][季度][半年][年 √]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即将逾期当月5日之前。
业主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逾期不支付物业服务 费的,业主委员会有义务协助乙方催缴其物业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 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支付责任。业主转让物业时未结清转让之前物业服务费用的,应与受让方书面约定交费责任。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按第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未入住的,空 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交付满一年后,业主按 全额承担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乙方对业主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 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第十四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 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按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五条、停车收费包含车位(库)租金和车辆停泊服务费,按以下方式 和标准收取:
( 一)机动车车位(库)租金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库)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设置的车位(库),租金由甲方委托乙方按 /元/个 ﹒ 月标准向车位(库)使用人收 取,扣除相关税费和管理成本后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车辆停泊服务费
停车收费包含车辆停泊服务费及车位场地租赁费,不包含车辆看管费用。已购买车位的,收取车辆停泊服务费;未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使用费。停车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停车场车位使用人应按相应停车费标准向乙方缴纳车位费:230元/个 ﹒ 月(仅限20个)。
2、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库所有者或使用者应按独立车位 65 元/个 ﹒ 月、子母车 100 元/个 ﹒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车位服务费。 (自车位买卖协议签署之日起连续不间断缴纳车辆停泊服务费)。
3、临停车辆进入小区临时停放,除实施救护、共用事业作业等特殊车辆 外,其他汽车临时停放,按以下标准收取停车费,每车每24小时累计最高收 费 14 元(此项收费含场地租金):
①白天(7:00-19:00):半小时内免费,半小时以上2元,4小时以上 12小时以内6元;
②晚上(19:00-7:00):半小时内免费,半小时以上3元,4小时以上 12小时以内8元。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 等有关费用应当由最终用户承担;业主自用的由业主承担;乙方使用的由乙方 承担;公共使用的由业主按实分摊。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委托 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七条、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租赁、 商业促销等经营活动,应符合有关法****点击查看委员会的同意,且业委 会具有最终否决权,乙方需每年向全体业主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该 类款项计入到甲方收益汇算。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小区公共区域投放任意形式广告(包括本小区楼盘广告、停车位广告、大门广告等)
第十八条、乙方经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入,扣除经营成本、税费及管理费用后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按以下第二种方式使用:
(一)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九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即坏即修, 不得拖延维修、改造、更新等,导致问题积少成多。属于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公共维修费用,不得列入公共收益开支和维修资金开支,乙方每年不低于20万元用于此区域维修建设。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公共维修费用的,乙方承担每年总额不超过6万元用于电梯专项维修费用。当遇较大维修或费用较大时在双方商议后,并且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投票表决通过(以法律规定为准)方可动用专项维修资金。乙方必须详细列出维修、改造、更新的各项费用开支,并定期公示,便于全体业主监督。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条、甲方权利
(一)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 益和使用情况,具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决定权;
1、关于公共收益分成的约定如下:
在合同期内,乙方于每半年末通过对公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公共收益,公共收益以实际发生额(即扣除6%相关税费后)按照甲方50% 、乙方50% 进行分配,乙方每年应支付给甲方的公共收益不得低于30万元,低于30万时, 按30万元支付,每半年支付金额不得低于15万元,支付时间为每年3月31日和9月30日,逾期支付按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 理由、任何原因要求乙方支付公共收益分成。甲方收到款项后7日内向乙方开具收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支付公共收益的相关款项。
2、关于保证金的约定如下:
乙方于合同签订后通过对公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支付15万元的保证金,以用来约束乙方,且如若保证金不足15万时乙方必须及时补充保证金,合同到期后,甲方于合同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归还剩余保证金给乙方,若乙方出现以下 行为,将会出现相应的扣款,具体扣款事项双方以书面形式另行确定:
(一)未履行或未达到附件5中的物业服务要求的情况,按其中的物业服 务规则中规定的金额进行罚款。
(二)其他未能履行此合同条款的情况。
(三)审定和认可乙方制订的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 护计划。
(四)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 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五)监督委托乙方实施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六)监督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情况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选用第三方服务时的选用流程合规性及第三方的服务资质、质量提出质询和改进建议,乙方须改进相关问题。
(八)甲方有权开展业主大会,对乙方服务进行质量评价,以及通过各类 全体业主决议,具备法律效力。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甲方义务
(一)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 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业主名册;
5、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二)甲方配合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不得干涉乙方 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业主应对乙方开展物业维修 养护、清洁卫生等物业服务工作提供通行和工作便利,如因不配合工作给乙方 或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业主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 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协助乙方催缴其物业服务费。
(四)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并与乙方签订装饰装修服 务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约定。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权利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物业管理制度。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收取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四)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可采取告 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五)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服务一并委托给第三方,也不得把全部的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包给第三方。
(六****点击查看委员**意后,根据本合同约定利用公共设施、公共场地开展多种经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三条、乙方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二)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时,应当 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 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 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三)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 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四)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 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五)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 用途,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经甲方和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 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六) 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 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 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向甲方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及保管的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 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业主名册;
5、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七)为甲方无偿提供办公用房,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 15 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 均应当在本合同期满 60 日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十六条、合同期限届满前0,甲方经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60 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7日内回复甲方。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15 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因故没有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 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处理事宜,包 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水电费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 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内容和 附件5《物业服务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经业主大会依法表决通过,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预收 的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物业使用人,并应当在 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针对附件五服务条款,如乙方服务未达标,处罚如下:
(一)、综合管理
乙方如无法履行1-19条服务内容的,甲方可下达整改书责令乙方进行整改,整改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由业委会商议进行确定,如整改周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罚款金额500-3000元不等,罚款金额从物业保证金进行扣除。
(二)、绿化养护
乙方如无法履行1-9条服务内容的,甲方可下达整改书责令乙方进行整改,整改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由业委会商议进行确定,如整改周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罚款金额500-8000元不等,罚款金额从物业保证金进行扣除。
(三)、保洁服务
乙方如无法履行1-6条服务内容的,甲方可下达整改书责令乙方进行整改,整改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由业委会商议进行确定,如整改周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罚款金额500-2000元不等,罚款金额从物业保证金进行扣除。
(四)、公共秩序维护
乙方如无法履行1-8条服务内容的,甲方可下达整改书责令乙方进行整改,整改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由业委会商议进行确定,如整改周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罚款金额500-5000元不等,罚款金额从物业保证金进行扣除。
(五)、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
乙方如无法履行1-14条服务内容的,甲方可下达整改书责令乙方进行整改,整改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由业委会商议进行确定,如整改周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罚款金额500-8000元不等,罚款金额从物业保证金进行扣除。
合同期内,如出现甲方要求乙方限定周期内进行整改的,乙方拒不进行整改或不完成整改、罚款无效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召开业主大会按照程序解除此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进行承担。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未完成 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内容和物业服务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 方损失的,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如双方不能就赔偿 事项达成一致,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 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擅自提高部分有权拒绝交纳;已经收取 的,乙方应双倍返还擅自提高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三十三条、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当按伍万元整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 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 不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并应当 按伍万元整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 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业主应遵守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业主违 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 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二)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三)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 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四)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抢劫、破坏、 爆炸、火灾、盗窃等),但因乙方未能满足本合同中的服务要求(含附件要求) 而导致的情况除外。
(五)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损害、业主专有及专用部分的任何 受损,但因乙方未能满足本合同中的服务要求(含附件要求)而导致的情况除外。
(六)乙方曾向甲方合理合法建议(包括书面通知、微信、电子显示屏公示等)改善自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或业主未 采纳所致之损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业主应遵守的行为规范、注意事项 等、违章装修、未及时维修或提供维修便利等)。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区房屋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区、街道、****点击查看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 的,可以按照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
****点击查看委员会申请仲裁;
(****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 电、火灾、暖气管或水管破裂、救助人命、****点击查看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 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且无不当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相应损失。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附 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壹式伍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由乙方报物业所在地区房屋主管部门存档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1
规划平面图
附 件 2
物业构成明细
类 型 | 幢 数 | 套 ( 单 元 ) 数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高层住宅 | 14 | 1765 | 170881.7 |
多层住宅 | / | / | |
别 墅 | / | / | |
商业用房 | 1 | 8 | 1634.15 |
工业用房 | / | / | / |
办公楼 | / | / | / |
地下车库 | 2 | 1109 | 39288.69 |
会 所 | / | / | / |
学 校 | / | / | / |
幼儿园 | 1 | / | 1950 |
物业用房 | / | 702.11 | |
社区用房 | / | 6 | 1478.51 |
合 计 | 16 | 1779 | 353213.46 |
备 注 |
附 件 3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结构梁、结构柱、剪力墙;
2、房屋主体结构:结构梁、结构柱、剪力墙、隔墙、外墙;
3、公共门厅:一楼入户大堂精装修;
4、公共走廊:墙面刷白,地面贴砖;
5、公共楼梯间:墙面刷白,水泥地面;
6、内天井:无;
7、户外墙面:高级外墙涂料;
8、屋面:平屋面,做隔热处理;
9、传达室:无。
10、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述
附 件 4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 地24000 平方米;
2、道 路 5760 平方米;
3、化粪池 10 个;
4、污水井 85 个;
5、雨水井 98 个;
6、垃圾中转站 1 个;
7、水泵 193 个;
8、水箱 3 个;
9、电 梯28 部;
10、信报箱 1765 个;
11、消 防 设施1 套 ;
12、公共照明设施1套
13、监控设施1套;
14、避雷设施1套;
15、共用天线/ _;
16、 机动车库 2 个 39288 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82 位 1000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 12 个 900 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1180 平方米;
20、物业服务用房 702.11 平方米;
21、包括但不限于泳池、儿童城堡、电影院。
附 件 5
物业服务要求
一 、综合管理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规则 |
1 | 服务中心 配置 | (1****点击查看中心,并配备前台接待人员及专职客服 人员。 (2)配客服专员,每人服务户数应不高于550户。 |
2 | 客户接待 | 客户接待时间每天不少于10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 员,并提供24小时客户服务专线电话接听服务。 |
3 | 投诉及建 议响应 | 客户意见、建议应在 24小时内回复,求助、投诉应在36 小时内反馈。客户有效投诉回访率100%。 |
4 | 公告管理 | (1)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在住宅物业主要出入口、各楼栋单 元内公示,紧急事项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2)设置足够的公告宣传栏,宣传内容包括物业管理政策 法规,消防、治安、房屋安全等内容。 (3)公示企业营业执照、主要服务人员姓名、岗位和照片, 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修和投诉 监督电话。 |
5 | 电子化服 务 | 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化管理及电子化服务平台,为业主提供 便民查询及便捷性服务。 |
6 | 电子文档 | 建立表1中日常档案的电子文档,并及时备份。 |
7 | 服务质量 检查及报 告 | 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检查每半年组织1次,并发布半年物业 服务质量报告。 |
8 | 社区活动 | ****点击查看社区活动每年至少组织6次。 |
9 | 互动和访 问 | 开展经常性的业主拜访和互动,每年访问率不低于全体入 住业主、物业使用人的85%。 |
10 | 沟通和例 会 | ****点击查看委员会保持联系,渠道多样化,保证沟通通畅。每 ****点击查看委员会召开1次工作例会。 |
11 | 检查记录 和工作报 告 | 按照各项合约中的服务要求的时间期限,按季度向业主委 员会提交检查及工作报告。 |
12 | 岗位职责 | 有完善的员工岗位职责与考核制度、报修服务与投诉处理 制度、业主(用户)资料保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
13 | 档案管理 | 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业主资料、房屋、设备等档 案)。 |
14 | 财务公示 | 财务管理规范,账目清晰,每年公示公共收益台账。 |
15 | 着装规范 | 物业项目经理持证上岗,电工、消防、特种设备管理等岗 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
16 | 安全响应 | 对违反房屋安全、治安、消防、城管、环保、特种设备管 理等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17 | 过失处罚 | 若物业服务人员(包括聘请第三方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 存在重大过失,导致恶劣影响,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向乙方 处以1000-10000元罚款。 |
18 | 服务满意 率 | 开展业主访问,每年访问率不低于80%。 业主满意度调查每年不少于1次,满意率80%以上,结果 公示 |
19 | 文化建设 | 建立培训体系,管理、服务人员每年不少于24小时培训。 |
二、绿化养护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规则 |
基本要求 | (1)配有绿化养护人员进行绿化养护管理。 (2)制定园林绿化设施管理规定、维护保养办法等规章制 度。 (3)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药剂防治病虫害,并在喷药 前对业主进行书面提醒、告知。 | |
1 | 浇灌与排 水 | (1)制定浇灌计划,浇灌水下渗充足且均匀,无明显旱涝 情况发生。 (2)根据天气情况及植物需要及时灌溉与排水。一般当年 十月至次年四月每月平均浇水1次,当年五月、九月各 浇水2次,当年六月至八月(旱季)每天浇水1次。 (3)暴雨后1天内树木周围仍有积水,应及时排水。 (4)有计划进行灌溉,一般植物在萌芽前、4月、5月、秋 季、入冬**行浇水,需水量大的植物根据长势和土壤情 况合理灌溉;及时抗旱排涝,无旱涝原因导致植物死亡。 |
2 | 施肥 | (1)科学施肥,无肥害。 (2)乔、灌木每年施肥1次,草坪每年施肥2次,色块 每年施肥1次。 (3)按植物(含草坪)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适 量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1次,花灌木增追施复** 2到3次,满足植物生长需要。 |
3 | 病虫及灾 害防治 | (1)及时掌控病虫害的发生情况,发现病虫害时应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防治。 (2)定期喷洒药物,喷药前应先进行小量喷施试验后,再 大量施用。 (3)适时进行防冻保暖,冬季至少对树木涂白防冻1次, 消灭过冬害虫。 |
(4)对根系不稳及易倾倒的乔、灌木采取防护措施。 (5)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植物生长季每月检查4次病虫 害情况,根据检查结果及时灭治,病虫害发生率低于5%。 | ||
4 | 整形修剪 | (1)根据树木的习性及长势进行修剪。 (2)乔木每年修枝整形1次,灌木每年修剪3次以上,无 枯枝、缺枝,常年土壤疏松通透,绿篱和色块每年至少修 剪4次,草坪三月至十月每月至少修剪1次。 (3)树木侧枝分布基本均匀,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4)草坪应修剪整齐,高度在5cm以下。种植稠密、无 大面积枯死。 (5)乔木骨架均匀、树形美观;灌木修剪整齐、造型美观。 (6)主干道旁花木有标识。 |
5 | 除草 | (1)每年全面除草3次。 (2)植物生长旺季,树丛、绿化带及草坪每季度除杂草1 次,花坛、盆栽每月除杂草1次。 (3)草坪每年清除杂草7次以上 |
6 | 补植 | (1)乔木、灌木、草坪、绿篱及色块出现死亡或缺株,每 年集中补植1次。 |
7 | 检查和记 录 | (1)编制年度绿化养护工作方案,制定每月工作计划。 (2)绿化养护作业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存档。 (3)绿化工作每月检查1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
8 | 专业人员 配置 | 配备专职绿化管理人员。 |
9 | 养护 | (1) 及时更换花坛枯死、损毁的花木,及时清除枯萎的 花蒂、黄叶、杂草、垃圾。 (2) 花木长势良好,花丛边幅修剪整齐、造型美观。 (3) 草坪常年保持平整,边缘清晰,,无黄土裸露 (4) 产生的垃圾应在绿化作业完成后2小时内清理干 净。 |
三、保洁服务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规则 |
基本要求 | (1)清洁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并有专人管理。 (2)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卫生设 施维护保养办法、防疫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 (3)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公共区域整洁、无异味。 (4)及时制止物业管理区域内乱悬挂、乱张贴、乱涂、乱 画、乱堆放等现象。 (5)对超环保标准排放油烟、噪音等行为和违反规定饲养 宠物、家畜、家禽者进行劝阻,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6)制定消杀工作计划并执行。 | |
1 | 楼内保洁 | (1)楼层电梯厅、过道、楼梯台阶每日清洁1次。地面 每周湿拖1次。 (2)楼梯扶手每周清洁1次,栏杆、窗台、防火门、消 火栓门、指示牌等每月清洁1次。 (3)大堂地面每日清洁2次,大堂墙面砖2米以下部位 每月清洁1次,2米以上部位每半年清洁1次。大堂玻 璃每月清洁1次。 (4)天花板、公共灯具、楼道墙面及踢脚线每半年清洁1 次。 (5)其他共用部位门窗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 (6)电梯轿厢地面、四壁每日清洁1次,灯饰及轿厢顶 部每月清洁1次,电梯层门每周清洁3次,电梯门壁、 层门每月打蜡上光1次,灯饰及轿厢顶部每月清洁1次; 电梯门槽每月清理1次。 |
2 | 外围保洁 | (1)道路每日清扫1次,主干道每半年至少清洗1次。 |
(2)绿化带每半月清洁1次,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 增加清洁次数。 (3)水景每周清洁1次。定期对水体投放消毒药剂。 (4)休闲娱乐、健身设施每周清洁1次,每月消毒1次。 (5)2米以下庭院灯、草坪灯、标志、宣传牌、信报箱每 月清洁1次,2米以上庭院灯、景观小品每季度清洁1 次。 (6)**、明沟每季度清洁1次,上人屋面每半月清洁1 次。 (7)公共卫生间每日清洁2次,每周消杀1次。 (8)雨后应及时清扫主路、干路积水。主干道有积雪时应 及时清扫。 (9)楼外道路、场地每日清扫不少于1次,巡视保洁2次。 (10)平屋面每季度清扫1次,每周巡查1次,有杂物及 时清扫。 | ||
3 | 车库、车棚 | (1)地面每周清洁2次,每半年冲洗1次。 (2)天花板、墙面每半年清洁1次。 (3)门窗、消防箱、防火门、箱柜、指示牌、指示灯等公 共设施每季度清洁1次。 |
4 | 垃圾收集 与处理 | (1)按楼栋设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日至少清理2 次。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污迹、无异味。 (2)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转运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3)建筑垃圾设置临时垃圾池,集中存放,定期外运。 (4)垃圾桶、果皮箱每周清洁2次,定期消毒。箱(桶)无异味、无污迹。 |
5 | 四害消杀 | (1)消杀工作有明确详实的计划、通知、过程记录和效果 评估。 (2)蚊、蝇、蟑螂孳生季节每月消杀不少于1次。 (3)老鼠每季度消杀不少于1次。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 投药位置设置明显标志。 (4)5-10月灭四害消杀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 |
6 | 检查和记 录 | (1)编制年度保洁服务工作方案,制定每月工作计划。 (2)保洁服务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存档。 (3)保洁服务质量每月检查1次,并做好记录。 |
四、公共秩序维护
序 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规则 |
基本要求 | (1)小区基本实现封闭式管理,配有专职的公共秩 序维护员,24小时值班。 (2)建立公共秩序维护员管理规定、站岗值勤标准、 巡逻值勤标准、交接班标准和要求、公共秩序维护 员培训制度、人员和大宗物品进出登记制度等规章 制度。 (3)制定火警、盗警、地震、台风、爆炸、人员急 救、燃气泄漏、触电、人员高坠、高空掷(坠)物 伤人及其他不可 预见紧急事件等应急预案。 (4)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车辆停放有序;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安 全要求。 | |
1 | 人员要求 | (1)公共秩序维护人员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 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2)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安防器械和设备。 |
2 | 门岗 | (1)建立健全门岗位制度。 (2)主出入口设专人24小时值班看守,每日7: 00~9:00和17:00~19:00设立岗。并有详细 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 (3)对访客及车辆进出、物品搬运等进行登记,记 录规范、详实。劝阻外来人员推销、发放广告等行 为。 (4)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 |
(4)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 ||
3 | 巡逻 | (1)制定详细的巡逻方案,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4 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公共秩序维护人 员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巡逻,重点部位增加巡 逻频次,并做好记录。 (4)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每日定时巡查1次,及 时处置乱堆乱放等问题。 (3)重点部位(指小区道路、单元出入口、主要楼 层等,下同)全天候巡逻,每2小时巡逻1次,并做 好巡更记录。 (4)巡逻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 在现场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
4 | 交通秩序 维护 | (1)按车辆行驶要求设立标志牌和标线,划定车辆 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车位标识规范。 (2)车辆有序停放,消防车道、救援操作场地不得 停放车辆,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及时劝阻、纠正。 (3****点击查看停车场、车库,车辆出入记录规范。 (4)应划定非机动车专用停放区域,并引导有序停 放。 |
5 | 应急处理 | 接到火警、警情、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信号后, 公共秩序维护员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
6 | 消防演练 | 每年组织物业服务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消防演练, 其中有业主(使用人)参与的不少于1次。 |
7 | 员工培训 | 对公共秩序维护员的理论及实操培训全年不少于 12课时。 |
8 | 冲突处罚 | 若物业服务人员(包括聘请第三方的工作人员)与 业主发生肢体冲突,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向乙方处以 1000-10000元罚款。 |
五、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
序 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规则 |
基本要求 | (1)建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巡 查、维修保养、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建立各类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档案,记录齐全, 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应每月归档;对设备故 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理记 录;雷电、强降水、大风等极端天气前后有检查防 范措施。 (3)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小区内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识或防范设施。 (5)共用设施设备配有专人管理;有国家规范的, 应达到规定的保养标准;设备用房整洁,各类设施 设备的标志清晰明确、规范齐全。 (6)小区道路、场地保持基本平整,不积水;窖井不漫溢,保证排水管道通畅。 |
(7)每年巡视1次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可见部分, 外观出现变形、开裂等现象时,应提示相关业主申 请房屋安全鉴定,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建立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对装修 方案进行审核、备案,告知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 注意事项,签署装修服务协议,对违规装修、违章 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 ||
1 | 房屋结构 | 梁、板、柱等结构构件每年巡视1次,外观出现变 形、开裂等现象时,应告知相关业主申请房屋安全 鉴定,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
2 | 建筑部件 | (1)楼梯、扶手、公共门窗、坡道等共有部分每季 度检查1次,保证牢固、使用安全。 (2)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每 季度检查1次。 (3)外墙面砖或涂料抹灰、屋檐、阳台、雨罩、门 窗玻璃等每半年检查1次,发现房屋外墙面砖、涂 料抹灰层等装饰材料脱落,及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并****点击查看委员会。 (4)每年汛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和落水管等 建筑部件。 |
3 | 附属构筑 物 | (1)住宅物业、楼栋、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 明显。 (2)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侧石、管井、沟渠、 雨污水井等每月巡查1次。发现损坏、堵塞等情况, 应及时维修,一般情况下,3日内完成维修。 |
(3)大门、围墙、护栏每月检查1次,发现锈蚀、 变形、破损及时处理。发现损坏等情况,应及时维 修,一般情况下,3日内完成维修。 (4)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每季度巡查1 次,发现变形、破损及时处理。 游乐及**设施每月检查1次,发现异常及时处 理。 (5)游泳池七月至九月正常启用,每日巡视1次, 其他月份每月巡检1次。 (6)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每月检查1 次。 | ||
4 | 防雷装置 | (1)防雷装置每年检查1次,发现锈蚀、变形、 断裂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房屋防雷装置每3年检测1次,保证其性能 符合GB/T 21431的要求。 |
5 | 公共照明 | (1) 楼内照明:每周巡视2次,一般故障12小时 内修复;复杂故障3日内修复。 (2) 楼外照明:每周巡视2次,一般故障12小时 内修复;复杂故障7日内修复;每季度调整1次时 间控制器。 (3) 应急照明:每周巡视1次,发现故障,30分 |
钟内到达现场组织维修,一般故障12小时内修复; 复杂故障3日内恢复。 (4)楼内外照明完好率应不低于90%。 | ||
6 | 装饰装修 | (1)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请登记, 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装修须知和 注意事项。 (2)装饰装修期间,第一周每日至少巡查现场1 次,以后每**少巡查现场1次。对违反规划私搭 乱建、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圈占共 用部位以及拆改共用管线、消防设施等违规违章行 为,应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应及时向 有关部门报告。 (3)临街商业网点立面装饰、招牌灯箱设置应按照 《**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市户外广 告设置指引》的要求实施。 (4)装饰装修管理制度健全,装饰装修档案管理规 范。 (5)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实行袋装并在临时垃 圾池堆放,在3日内清运;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 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即清即运。 |
7 | 日常维修 | (1)24小时现场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夜间有 专人值守,处理紧急报修。 (2)水电等急修应在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 故障1日内修复,复杂故障1周内修复。维修回 访率70%以上。 |
(3)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市住宅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住宅专项维修资 金使用操作规程》的规定实施。 | ||
8 | 消防设备 管理 | (1)每月检查1次灭火器、室内外消火栓、防火门, 保障完好;消防泵每月点动测试不少于1次。 (2)每年对消防设施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保障 完好有效;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自动 消防系统的,每年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 维修机构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1次以上检测和维 修。 (3)每日对消防主机、联动柜进行1次检查,系统 误报率不高于5%。 |
9 | 安防设备 | (1)安防系统每月进行1次检修保养,运行良好, 安防系统出现故障时,有相关预案措施弥补。全年 运行完好率不低于95%。 (2)门禁系统每日抽查功能有效性,每日抽检率不 低于15%。 |
10 | 电梯管理 | (1)电梯应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由具有相应资质 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定期检验,张贴使用标 志,至少每15日进行1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2)每年至少进行2次救援演练,电梯发生困人时, 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并组织实施救援,通知 电梯维保电梯管理单位30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 援。若电梯因维保不善发生困人等安全事故甲方根 据情况处1000-10000元处罚。 (3)配备至少1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巡查电梯安全状况,发现 涉及电梯安全的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电 梯维保单位及时修复;配置必要的专业救援和对讲 |
工具,保证电梯紧急救援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应 答。 | ||
11 | 排水系统 管理 | (1)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 每月检查2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 (2)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
12 | 供水供电 设备管理 | (1)各设备系统每日检查1次,每月保养1次,设 备房每周清洁1次。 (2)供电、供水设备运行完好率99%以上,每10万 平方米每年超出一个单元范围的故障(因物业服务 企业管理责任导致的设备设施故障)停水、停电不 超过2次。 (3)接停电、停水通知后,1小时内通知业主。 (4)每半年至少应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1次清洗消 毒,水质符合GB 5749的要求。每日巡检1次供水 设施,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处理。 |
13 | 标识与安 全警示 | (1)主要出入口或指定区域设置小区平面图,小区 内主要路口设有路标,房屋组团、栋、单元(门)、 户门标识明显。 (2)对道路交通及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 及隔阻设施,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 故照明设施, 每周检查1次上述标识设施,保证清晰完整,设施 运行正常。 |
14 | 业主报修 | 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夜间有专人值守, 处理紧急报修,水电等急修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 一般修理2小时内处理。维修回访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