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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点击查看委员会办公室 ****点击查看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安委办〔2024〕90号)以及《**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消防审验治理〔2025〕1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社会专业力量,现面向社会征集公益性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为**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助力高效、精准地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提升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征集范围
(一)消防验收评定技术服务机构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已在“**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阳光平台”(网址:www.****点击查看.cn)进行信息登记;
3.拥有一支专业技术过硬的团队,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且具备丰富的消防验收评定工作经验及工程案例;
4.配备能够满足消防现场评定各项测试要求的器材设施;
5.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
(二)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服务机构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满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鉴定机构(设计单位、检测机构)条件;
3.拥有先进的检测设备和仪器,能够满足各类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需要;
4.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包括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具备丰富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经验;
5.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因鉴**果失误导致的重**全事故。
三、服务内容
协助**县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为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消防安全、房屋安全状况等公益排查工作。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与的机构单位,请填写《**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公益性服务机构单位报名表》
(见附件1),并将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资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证书、业绩证明等资料加盖单位印章后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
五、审核与确定
(一)**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对报名机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机构的资质条件、技术能力、业绩情况、信誉状况等;
(二)对审核通过的机构单位,将纳入**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公益性服务机构库;
(三)入库机构单位将根据县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的需求,参与相关工作,提供公益性技术服务。
六、其他事项
(一)公益性服务机构如提供公益性服务之外的技术服务项目由历史遗留问题各项目业主方自行委托;
(二)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公益性服务机构单位应秉持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确保提供的技术服务质量;
七 、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
(二)报名地点: ****点击查看建设局
联系人:王俊岭
联系电话:0396-****点击查看599 158****点击查看1582
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附件: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