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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点击查看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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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点击查看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公示 |
正常 |
2025-05-30 15:00:00 |
2025-06-03 15:00:00 |
2025-05-30 14:48:27 |
投资项目代码 | ****点击查看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点击查看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点击查看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惠****点击查看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5月29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5月29日 (二)评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1号评标室 ****点击查看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专业为工程施工-建筑工程。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①****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②****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③**市****点击查看公司 ④**市****点击查看公司 ⑤****点击查看公司 (五)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市****点击查看公司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4.1项规定,否决其投标。****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市****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共4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市****点击查看公司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4.1项规定,否决其投标。 (八)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市****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5月29日 (二)定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定标室 ****点击查看委员会组成:定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中标人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报价****点击查看7418.49元。 | ||
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 ||
投标报价 | ****点击查看7418.49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饶风格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441)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点击查看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点击查看公司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3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联合体投标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均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成员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点击查看 | 联系地址 | ****点击查看园区**大道3068号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丁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2-****点击查看635 |
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 | ****点击查看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点击查看303 |
联系地址 | **市**县**路148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30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6月3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点击查看101)。 |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发布日期: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