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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执法车辆采购;采购内容为8台新能源车辆(小型客车/多用途乘用车)。
二、相关标准:参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详见采购需求。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
(2)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配送。
(3)交货方式: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24〕5号《****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进行验收。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无条件修正达到要求、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产品为原厂商全新包装,具备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内容包括:制造商、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6、产品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中文)及产品包装完整无破损。产品验收通过前,外包装数量、质量及外包装内产品数量、质量,均由中标人负责。
7、产品验收通过前外包装数量、质量及外包装内产品数量、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8、中标人应将产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付款人:****点击查看(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车辆交付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全部货款。
2、车辆要求
(1)提供的车辆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手续完备的产品;
(2)中标人在中标后需保证提****点击查看车管所办理正规上牌手续,无隐性收费,所有功能不得出现二次收费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供应商所投标的车辆必须是国家工业和****点击查看发改委)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列明的车型。
3、知识产权: 中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中标人承担。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保修维护、车辆上牌协助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