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 ****点击查看集团基础设施智慧化升级换热站**改造工程报价清单编制方式的咨询函”的回复
本项目招标文件文中多处使用“机组”表述,并在第41 页“热力站技术要求”中明确提出支持换热站机组采用“一体化设计”,要求标准化机组为“模块化结构”,这表明本项目鼓励采用系统化、集成化的成套设备供应模式。
然而,第119 页至437 页的各区域设备明细表将整套机组拆分成散件形式逐项列支。该列项方式更适用于“散件分供、现场安装”的传统供货模式。
我方所供产品为成套模块化撬装机组,所有设备、阀门、仪表、****点击查看工厂内完成集成设计、装配、调试及性能测试,作为完整的功能单元进行整体供货和交付,并非以散件形式提供。
该集成方式有利于保证设备整体性能、质量控制、接口统一,并实现“交钥匙”式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对“模块化”和“一体化”的设计要求。
基于此,我们恳请确认:在不改变招标设备清单中每一项元件的规格型号、数量、控制单价等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是否可在投标文件中对清单结构进行优化即按成套机组的功能单元对原有清单进行重新归类和排序。
此调整仅为清单呈现方式的优化,不涉及任何响应内容的变更。此举不仅更真实反映机组的一体化供货模式,避免因散件分项可能带来的误解或评审偏差,也有利于后期合同执行、设备验收及运维管理。
感谢贵方的理解与支持,盼复为感。
回复:
(1)可以调整。依据招标文件及图纸要求,本项目应采用模块化、一体化成套机组供货,投标人可按单台(套)机组报总价,并在报价明细中逐项列明机组所含设备、阀门、仪表、控制系统等组成部件及其对应单价和数量。
(2)每个站房内组成部件的单项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项目控制单价,数量不得少于清单要求。总价应与分项合计一致。
(3)该方式仅限于清单呈现形式的优化,不得改变技术规格、配置标准或降低响应要求。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