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李马安置小区消防改造项目变更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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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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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李马安置小区消防改造项目变更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9/3 14:42:16

项目名称:**县李马安置小区消防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8月1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8月22日15时30分

因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现成交供应商由****点击查看**公司变更为****点击查看

成交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成交供应商地址:**省**市**县人民路307号

成交金额:大写肆拾伍万壹仟元整(451000.00元)

公告期限: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4日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

联系人:庞主任

电话:****点击查看* 登录查看更多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3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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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消防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消防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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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消防工程, 中标 2次, 占比 66.67%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3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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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