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
你单位《关于审批2025年**市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函》(卫沙建交函〔2025〕27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点击查看区委2025年第3次常委会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就2025年**市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市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二、项目代码:****点击查看
三、项目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1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区**镇、滨河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供水管网582米,污水管网648米,供热管网805米,排水管网414米,阀门井、水表、检查井87座,监控设施137套,自行车棚5座,硬化路面31468平方米;**塑胶地面155平方米,成品化粪池3座,成品门房1座,门头4座,电子档杆3套,安装路灯248座,自行车棚12座等其他基础设施。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2025年**市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2205.04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解决。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点击查看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点击查看**改革局
2025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