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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项目已由国家民委以民委发【2025】8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校内预算。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项目建筑面积为9104.3平方米,地上一层(局部二层)。
2.2建设地点:****点击查看;
2.3计划工期:52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土建及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暖通及通风工程、强弱电工程等。具体项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近一年,****点击查看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27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15日 0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官网》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回族自治区****点击查看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点击查看535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晨光(**) ****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市**区**北街204号 地址:**市**县虹 桥街**大厦B座2201室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人:马丽、牛磊,黑生娜
电 话:0951-****点击查看523 电 话:181****点击查看5892、0951-****点击查看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