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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04
一、招标条件 | |||||||||||||||||||||||||||||
****点击查看东校区北区室外管网及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已经由**维吾尔自治区﹒**﹒**市备案。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点击查看东校区北区室外管网及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点击查看东校区校园内 2.工程规模:①**给水De40-De200管网 8350.80米,设计压力1.6MPa。其中:消防给水5180米,采用钢丝网骨架复合管,电熔连接,检查井13座;生活给水3170.80米,采用聚乙烯管,热熔连接,检查井30座。②**排水Dn150-De500管网3504.30米(雨水1700米、污水1804.80米),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球墨铸铁管,承插式橡胶圈连接,检查井124座。③**供热DN32-DN300管网3788.40米,采用预制直埋保温管,焊接连接,设计压力2.5MPa、1.2MPa,检查井31 座。④**强电高低压电缆7048米、弱电七孔梅花管1218米,检查井43座,购置安装LED路灯175盏。⑤地面硬化26647平方米,含预制混凝土砖铺装3960平方米、沥青混凝土硬化17000平方米、硅PU场地硬化5687平方米;**绿化给水De110-De200管网1158米。⑥**消防水池及泵房1座(有效容积600立方米),建筑面积1019.76平方米,地下一层,层高6.0米,含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泵房、生活泵房等主要功能用房;**生活泵房1座,建筑面积202.02平方米,地下一层;**换热站1座,建筑面积498.02平方米,地上一层,层高5.20米,含换热站、值班室、配电室等主要功能用房;**加药间1座、配电室2座,均为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1265.72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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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信用评审仅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信用考核分计算为准(根据《**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企业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公布的信用信息得分(以投标截止时得分为准))。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⑥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分别提供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修、试)五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①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不含其他职务。②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需分别提供,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④如投标人的资质已按《****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对应关系换发新资质证书,则资质标准按其对应关系以及新的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如有)执行,提供新版资质证书;⑤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发改委30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对于已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投标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求为: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修、试)三级(含)以上。(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质、人员、财务状况、业绩、和信誉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4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http://ggzy.****点击查看.cn/)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5年09月04日 10时00分至2025年09月08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点击查看.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点击查看、联系人: 王老师、电话: 0999-****点击查看261)。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http://ggzy.****点击查看.cn/)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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