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机房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8日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刘中锴,更正为:冯老师。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0371-****点击查看9358,更正为: 0371-****点击查看9358、135****点击查看1507。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时间:2025-08-05 09:30:00,更正为:2025-08-26 09:30:00。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地点:**省**市(详见招标文件),更正为:**省**市(电话询问)。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联系人姓名:冯助理员、王助理员,更正为:冯老师。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联系人电话号码:135****点击查看1507、180****点击查看2320,更正为:135****点击查看1507。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要求(说明):1.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现场踏勘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踏勘人员需提供投标供应商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更正为:1.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现场踏勘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踏勘人员需提供投标供应商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拟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含有效期内的三级保密资格;军队单位不做要求)作为特定资格条件。
2.补充屏蔽机房达到BMB3-2024《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的C级标准或《军用涉密信息系统电磁屏蔽体等级划分和测量方法》( GJB5792A-2021)的C级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项目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 0371-****点击查看9358、135****点击查看1507
2025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