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部分安置房EPC改造项目(三期)补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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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业绩-注:“4.****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不作为本项评审因素予以加分。”
现变更为:“4.****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可与本项评审因素重复计算。”
二、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无。
三、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关于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以下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30万元的民用建筑改造提升(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某投标人提供老旧小区改造业绩是否认可的提问。
答:本项目工作内容是对安置房进行装饰装修、改造提升,老旧小区改造业绩不予认可。
四、延期部分内容:
无。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路1399号泊心湾S1幢四楼
联 系 人:蒋工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1800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王友伟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3205
2026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