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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供应链****点击查看基地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政策性加分评审,更正前内容: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更正后内容:删除节能环保产品加分;政策性加分评审,更正前内容: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 第 68 号)、《****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国务院第 658 号令)、****点击查看财政厅文件(黔财采【2017】6 号)的规定, 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 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评 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 注:①本项加分适用于货物采购项目。②少数民族自治区:内 蒙古自治区、**维吾尔自治区、**回族自治区、**壮族 自治区、**自治区;③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 省、**省、**省。④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50%进行确定。实行分品目采购的,可以以品目为单 位计算。;更正后内容:删除少数民族地区产品加分;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更正前内容:原:2025年08月5日09:30分;更正后内容:2025年08月11日09:30分;
更正日期: 2025年08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点击查看财政厅最新工作安排,现拟废止《****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及《****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将国****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删除政策性加分项,请各潜在供应商在系统重新下载文件,以更正后的文件进行制作并生成响应文件,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 **省**市**区**大道229号****点击查看**校区
联系方式: 136****点击查看2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 ****点击查看园区R2****点击查看广场1号楼8楼815室
联系方式: 0851-****点击查看1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福友、周廷良、邓贵川
电 话: 0851-****点击查看1266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