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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旧营房改造**室外公厕项目位于****点击查看内,项目已获得****点击查看旧营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点击查看为办理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我局审查《****点击查看旧营房改造项目**室外公厕建筑设计方案》,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总用地面积:9962.4㎡
**室外公厕建筑占地面积:79.2㎡
**室外公厕建筑面积:79.2㎡
层数:地下1层
经我局初审,各项指标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建规〔2013〕166号)相关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七章“相邻关系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为充分体现行政审批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公共利益,现将该项目的拟建房屋情况及相关图件(见附件)进行公示,进一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周边利害关系住户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4日为止)。若有意见与建议,请于公示期****点击查看**局书面反映。
公示网站:****点击查看政府门户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自然**板块
联系 电话:0855-****点击查看526、****点击查看676
邮箱:****点击查看96093@qq.com
通讯地址:**县德凤****点击查看**局办公室(邮编:557300)
附件:****点击查看旧营房改造项目**室外公厕建筑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