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洲公馆二期消防维修工程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鹅洲公馆二期消防维修工程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发布于 2025-08-22

招标详情

宜兴市居佳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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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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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消防类项目招标1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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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洲公馆二期消防维修工程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2025-08-22 10:44: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鹅洲公馆二期消防维修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物业维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市和桥镇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约67959元

2.5工期:4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工程类型:维修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点击查看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6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0~4:00时。

4.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点击查看(**市**西路239号)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4.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5年3月-2025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

4.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投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外法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点击查看(**市**西路239号)开标室。

5.2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5年3月-2025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7)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5年3月-2025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8)投标保证金。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支付审定造价的90%,余款满质保期后付清。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 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 , 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 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 正在办理中 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点击查看住建局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6日,本公告为第2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和桥镇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58****点击查看7051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西路239号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181****点击查看6330

2025年8月22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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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消防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消防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宜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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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消防设备, 中标 4次, 占比 80.0%
重点地区: 江苏, 中标 2次, 占比 4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 次, 中标金额 9.92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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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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