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2022年**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点击查看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2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3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4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5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6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宝****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8 | ****点击查看**公司 | 不通过 | 不符合《资格审查表》第8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声明中提供的项目名称不符合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的要求。 |
9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10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11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点击查看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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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市****
点击查看**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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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市**区东华东路353号锦桦荟33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