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5-JLBDOA-W3015)

安防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5-JLBDOA-W3015)

发布于 2025-08-14

项目所在地:**自治区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安防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的设备为轻智能半球型摄像机、轻智能筒型摄像机、双光谱筒型摄像机、硬盘录像机、智能视频管理平台服务器(含软件)、交换机、人脸门禁一体机、多功能人脸指纹录入仪、机架式消防模块、监控管理网关(含动环监控平台软件)、防盗门、防盗窗、二氧化碳灭火器、保密柜、手机屏蔽柜等相关耗材,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900000.00元;

3.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2021年7月1日前申请的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可以提供三级)或有效期内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军队单位提供上级或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十)有意愿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点击查看.cn)进行注册。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报价)时提供军队采购网注册成功的相关截图)。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至 2025年08月21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6:30 (**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点击查看@wzgyz.cn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本公告第四条第(九)项明确的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9月02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 09:3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自治区**市**区**大街与腾飞路交汇处众生大厦17层2 号开标室。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09:3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自治区**市**区**大街与腾飞路交汇处众生大厦17层2 号开标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点击查看@wzgyz.cn。

申领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包含股东或出资人姓名、身份证号、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即可)。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公告第四条第(九)项明确的相关资料。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连助理
联系电话:0479-****点击查看804
地 址:**自治区 **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干事
联系电话: 0479-****点击查看052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