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导体专用设备及核心零部件基地建设项目(园二路南侧、G228东侧地块)澄清修改公告

半导体专用设备及核心零部件基地建设项目(园二路南侧、G228东侧地块)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于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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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

现对半导体专用****点击查看基地建设项目(园二**侧、G228东侧地块)(招标编号:****点击查看)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公告若与招标文件、第一次澄清修改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修改内容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附件。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 78495.6806 万元,其中暂估价 343.9495 万元、暂列金额为2000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2.99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0 万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特别说明(3)暂估价修改为:

暂估价:

①内容:安装工程防火封堵,安装工程抗震支架,安装工程箱变基础,场外工程460T雨水蓄水池,场外工程快充充电桩,慢充充电桩,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装置、消控室内消防报警监控设备 ;

②金额:安装工程防火封堵13.08万元,安装工程抗震支架113.36万元,安装工程箱变基础7.085万元,场外工程460T雨水蓄水池 109万元,场外工程快充充电桩22.672万元,慢充充电桩25.5605万元,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装置42.292万元,消控室内消防报警监控设备10.9万元;

③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0.44% ;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0 特别说明(20)其他: 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取费要求修改为: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下限

规费费率下限

税金费率

1

场地平整

1.93%

3.79%

9%

2

建筑工程

(基坑围护、桩基工程、土建部分)

6.1%

7.73%

9%

3

安装工程

6.13%

9.19%

9%

4

场外工程

7.6%

5.63%

9%

5

景观工程

5.51%

9.29%

9%

6

标识标牌

5.54%

8.3%

9%

7

暂列金额

/

/

/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附表五 评审因素商务标(4)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 78495.6806 万元,其中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额以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为 2343.9495万元。

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附表五 评审因素商务标(5)修改为: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上限为67072.9209万元(含该上限本数)。

6、编制说明八、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2000万元(含税价);......”修改为“1、暂列金额:2000万元;......”

7、主要设备、材料品牌表 二 水电安装类 11照明灯具 参照或相当于欧普、三雄极光、公牛修改为:参照或相当于欧普、三雄极光、雷士

8、因编制说明有所调整,现重新上传新的编制说明,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最新版本。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9月23日09:00。

10、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9月13日09:00。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日期:2025年9月8日

附件

各投标单位:

现对半导体专用****点击查看基地建设项目(园二**侧、G228东侧地块)(招标编号:****点击查看)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修改内容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附件。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工程造价修改为 78495.6806 万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 78495.6806 万元,其中暂估价 222.5 万元、暂列金额为2000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2.83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0 万元。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特别说明(3)暂估价修改为:

暂估价:

①内容:安装工程防火封堵,安装工程抗震支架,安装工程箱变基础,场外工程460T雨水蓄水池 ;

②金额:安装工程防火封堵12万元(除税价),安装工程抗震支架104万元(除税价),安装工程箱变基础6.5万元(除税价),场外工程460T雨水蓄水池 100万元(除税价);

③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0.28% ;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0 特别说明(20)其他: 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取费要求修改为: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下限

规费费率下限

税金费率

1

场地平整

1.93%

3.79%

9%

2

建筑工程

(基坑围护、桩基工程、土建部分)

6.1%

7.73%

9%

3

安装工程

6.13%

9.19%

9%

4

场外工程

7.6%

5.63%

9%

5

景观工程

5.51%

9.29%

9%

6

标识标牌

5.54%

8.3%

9%

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附表五 评审因素商务标(4)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 78495.6806 万元,其中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额以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为 2222.5 万元。

6、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附表五 评审因素商务标(5)修改为: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上限为66721.3285万元(含该上限本数)。

7、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0.4 变更估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项目3.2取费标准(1)修改为:

“(1)企业管理费及利润:建筑工程(包括土建、幕墙)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的中值计取;安装工程按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的中值计取;市政工程按道路、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及城市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等市政工程的中值计取;景观工程按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的中值计取。

8、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0.4 变更估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项目 3.2取费标准新增:(7)根据**市建管【2021】64号文件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提升增加费应按中值标准计取。

9、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3.上述人员中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应按照《****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修改为:

“……3.若投标人中标,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对其中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应按照《****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修改为“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1、因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图纸有所调整,现重新上传新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图纸,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最新版本。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与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中显示的时间节点不一致,以**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中招标公告信息显示的时间节点为准。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中显示的时间节点不一致,以**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中招标公告信息显示的时间节点为准。

三、本次澄清、修改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内容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附件。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日期: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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