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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网川西****点击查看分中心项目完善功能用房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高速路网川西****点击查看分中心项目完善功能用房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人为****点击查看,代建人为**高路文化****点击查看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速路网川西****点击查看分中心项目完善功能用房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高速路网川西****点击查看分中心项目完善功能用房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单栋塔楼,规划总建筑面积60408.81㎡。本次施工面积约 8687㎡,施工范围涵盖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及塔楼18~20层,核心施工区域包含应急指挥调度大厅、数据机房、办公用房、配套服务用房等功能区域。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的设计、施工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程维修等全部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工作:本项目范围内装饰装修工程、零星改造工程、机电安装等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工作;负责厨房、装饰照明(包含指挥大厅光学专项设计)、声学、冷媒系统、指挥大厅及数据机房(含大屏显示、坐席KVM、会议、无线讲解、网络、UPS配电、机房工艺、数据后台、网络安全等)等专项设计及深化;同步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开展相应设计成果的技术审查及行政审查备案,直至所有审核、备案工作全部完成;设计阶段涵盖施工图设计及提供施工全过程设计配合、竣工配合、专业设计协调及后期技术服务等全流程配套服务。
(2)施工工作:本项目设计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零星改造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厨房设备、家具采购安装等全部施工内容。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
2.4 工程地点:**市高新区中和北**片区。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5 日,施工期 165 日。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内,总承包单位应对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全部范围内出现的缺陷承担无偿修复义务。缺陷责任期满且缺陷全部整改完成后,按约定返还质量保证金。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标段号为GNYFZX。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投标人应具有:
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四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须由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单位担任;(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点击查看集团协作方**库中已完成入驻的协作方,且处于“成功入驻”状态。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按其分工)应在近3年(自2023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内具备以下对应业绩:
(1)设计业绩: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设计业绩要求:
①建筑设计业绩:近三年内(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须具有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至少1个单项合同装修面积不低于8000㎡的建筑类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
②公路交通工程设计业绩:近三年内(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须具有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至少1个**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施工业绩要求:
①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业绩:近三年内(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须具有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至少1****点击查看装饰部分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类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②公路机电施工业绩:近三年内(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须具有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至少1个**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注:(1)以上业绩可为独立合同或合同内包含的内容。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其拟承担的任务分工分别提供上述对应的业绩,即:
a.承担建筑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设计业绩①;
b.承担公路交通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设计业绩②;
c.承担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施工业绩①;
d.承担公路机电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施工业绩②。
(3)独立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全部业绩要求。
(4))类似项目业绩佐证材料要求
a.已完工业绩:设计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施工类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点击查看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证明材料,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交工验收/网页截图中业绩载明的时间为准。
b.新承接、正在实施业绩:设计类、施工类业绩均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c.补充佐证要求:若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技术指标、业绩时间等核心评审信息的,投标人须额外提供由发包人盖章确认的专项证明材料,明确对应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等关键内容,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完整编入投标文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充分证明其满足上述规模、内容及时间要求,****点击查看委员会不予认定。
3.3 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 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点击查看.cn/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在2023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点击查看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
注:(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以招标人核查的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同时满足上述所有要求。
3.4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
①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③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④出具投标截止日上个月或上上月之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2)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
①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出具投标截止日上个月或上上月之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3)设计负责人(2人):
①建筑装饰装修设计负责人(1人)
a.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b.出具投标截止日上个月或上上月之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②公路交通工程设计负责人(1人)
a.具有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b.提供投标截止日上个月或上上月之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注: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其拟承担的任务分工分别派出对应人员,具体如下: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任务的成员)派出;
b.建筑装饰装修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中承担建筑设计任务的成员派出;
c.公路交通工程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中承担公路交通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派出;
d.施工技术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派出。
(2)独立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派出上述全部人员。
(3)上述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4)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社保缴纳单位应与派出该人员的联合体成员一致(含不****点击查看公司或分支机构)。
(5)中标后上述主要人员应按投标文件配置全部到岗,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否则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 家,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须由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单位担任。
3.6关联关系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点击查看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点击查看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与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蜀智****点击查看公司)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2026年 9月 1 日 00 时 00 分至2026年 9 月 7 日 23 时 59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点击查看.com/#/)进行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5.2 招标文件费用须以投标人单位名义通过对公账户转账至蜀道集采平台V3.0(网址https://ztb.****点击查看.com/#/)生成的子账户。
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V3.0”,进入投标系统的“我参与的项目”菜单,在对应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获取”菜单中点击“下载”,系统将弹出支付页面;投标人根据页面显示的账户信息完成缴费,并点击“已转账”按钮,查询采购文件费用的缴纳情况。
注:请投标人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4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点击查看.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 9 月 21 日 9 时 30 分(**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3 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V3.0”,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https://ztb.****点击查看.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网站上同步发布。
8.投标保证金
8.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8.1本项目需要缴纳保证金,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保证金为现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 2026 年 9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前(宜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以投标人单位名义通过对公账户转账至蜀道集采平台生成的子账户中。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V3.0”,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招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V3.0”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4)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利息遵循蜀道集采V3.0相关规定。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评审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https://ztb.****点击查看.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上公示 3 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9.2异议的提出:提出形式:进入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点击查看.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3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点击查看.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4投诉处理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温馨提示
10.1 投标人注册和在线投标系统操作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导航栏-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10.2 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导航栏--CA办理栏目。
10.3 技术支持
如在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底部的联系方式。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3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9365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高速大厦
联系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5716
招标人:****点击查看
2026年 8 月 31 日
| 项目名称 | **高速路网川西****点击查看分中心项目完善功能用房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采购方式 | 公开/邀请招标 | 招采类型 | 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