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
1.所投产品所有部件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能提供全套原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
3.其他方面必须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随车交付资料及要求
1.交车时必须提供整车合格证、底盘合格证、主要设备的国家相应检测合格证、底盘号码拓印件、发动机号码拓印件、随车消防器材和工具清单、整车操作使用说明书(中文、底盘操作使用说明书(中文)、整车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质量保修卡等所有相关资料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纸质版的必须印制精美,装订成册,电子版必须复制保存到U盘。
2.主要部件(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底盘、水泵、水炮、臂架、快换装置等实现车辆主要性能的部件)采用进口设备的, 必须提供全套原厂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家证明文件、国内外专业机构检测报告)。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详见采购需求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运送指定地点)。
1.2.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3.中标人负责产品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及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交付至****点击查看救援大队使用单位。
1.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交货方式:本次招标以****点击查看为采购单位,为****点击查看救援大队采购雨润瑞府站采购装备器材,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免费运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合格
五、服务标准:交付培训
1.交货后,中标人免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使用单位受训人员(至少2名) 掌握相应的技能为止。
2.培训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常规消防车辆不少于1天,特种消防车辆不少于2天。
3.培训地点主要在所属使用单位交付现场或双方协商安排的地点。
4.培训需形成交付培训记录,记录应包括培训项目和参加人员等信息,双方签字确认,****点击查看后勤部门公章,****点击查看装备处备案存档。
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及人员,完善售后服务内容和流程,提高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和质量。
1.所有车型整车质保期为 2 年,质保期各项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整车保修期不低于 5 年(带有水罐的消防车罐体终身质保,且终身免费维护),质保期和保修期均从验收合格开始计算。
2.车辆正常保养。
2.1.中标人按照底盘保养手册提供免费首保服务;
2.2.保修期内,车辆正常保养不收取工时费,需要更换易损易耗件的,使用单位可自行购买,如需供应商提供的,则按不超过投标文件提交的零配件报价收取配件费用(含管理费);
3.保修期外,车辆正常保养按市场价收取工时费,需要更换易损易耗件的,使用单位可自行购买,如需供应商提供的,则按不超过投标文件提交的零配件报价收取配件费用(含管理费);
3.车辆故障维修。
3.1.在交付培训合格使用的前三个月内,发动机、变速箱等影响车辆行驶安全或车载泵炮、吊臂、臂架等影响主要功能发挥的部件出现两次及以上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必须免费整体更换该车。
3.2.质保期内,除人为原因损坏情况外, 如车辆存在重大质量问题、重大技术缺陷或重**全隐患,中标人无有效整改方案的,必须免费更换新车或退车。
3.3.保修期内,除人为原因损坏情况外,车辆故障均由中标人解决,不收取任何维修工时费及 配件费用(含管理费)(用户已经报修,因厂家拖延等原因导致超过质保或保修期的,也计入质保或保修期内)。
3.4.保修期外,售后故障维修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零配件(含管理费)和工时费报价。
4.中标人每年必须对所售整车及主要设备开展不少于 1 次巡检回访,并免费培训用车单位的相应操作人员。
5.中标人在收到使用单位售后请求后,需在 15 分钟内响应并安排技术人员远程指导排除故障;故障未能远程指导排除的,中标人需在 4 小时内安排售后人员携带维修工具和零配件到达现场,4 小时内解决一般故障;****点击查看服务站维修或临时采购国产特殊配件的,必须在72小时内解决故障;对需返厂维修或需临时采购进口配件的,必须在 7 天内解决故障(如遇不可抗逆因素,需经使用单位同意)。如遇紧急情况,中标人应能安排售后服务人员能在 4 个小时内到达**区消防救援站开展工作(提供承诺函)。
6.如发生重大灾害灾情战勤保障技术需要,中标人需安排 2名(含)以上相关人员遂行出动并进行现场技术保障。
六、验收标准:1.****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执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验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验收提出的问题必须在合同约定交货期内完成整改) ,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如发现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响应谋取中标行为的,报财政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七、其他要求: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7.1 付款人:****点击查看(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7.2 付款方式:分四次支付,第一次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付合同金额 40%的作为预付款;第二次为车辆交付验收合格后,2026年3月底之前支付合同金额20%的分期款;第三次为2027年3月底之前支付合同金额20%的分期款;第四次为2028年3月底之前支付合同金额20%的分期款。支付预付款由中标人提供收款收据,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支付第二次至第四次分期款由中标人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
7.3.付款特别说明:本项目的最终付款进度以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为准。因项目整体进度或财政资金到位延缓等,而影响采购人支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投标人应结合项目实际及自身情况进行承诺响应。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包含在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财务、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