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无人机设备及平台使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无人机设备及平台使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5-09-13

招标详情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联系人联系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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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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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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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北外环路与柳园路交叉口东 320 米

联系人:初主任

联系方式:0635-****点击查看181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园东小区15号楼5楼

联系人:杜工

联系方式:0635-****点击查看333

二、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支队无人机设备及平台使用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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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2.3195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5年9月15日(含)至2025年9月19日(含)的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查看

3、方式:现场领取

地点:****点击查看

说明:1)领取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营业执照、《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以上资料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领取磋商文件手续,但领取磋商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9月25日08时30分至2025年9月25日09时00分(**时间)

2、地点:****点击查看会议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9月25日09时00分(**时间)

2、地点:****点击查看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的用途、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上发布。

发布人:****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