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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装备(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28 09:30:00,更正为:2025-09-1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8-28 09:30:00,更正为:2025-09-11 09:30:00。
1、采购文件第三章3.1采购内容中:“水力自摆移动炮”变更为“移动式电动遥控炮”;
2、采购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水力自摆移动炮:1.产品性能符合GB19156-2019《消防炮》检验依据标准要求;2.喷射性能良好,流量可调,至少具有两个档位,喷射介质为水时,额定工作压力I档0.8Mpa,流量≥50-50x (1+10%) L/s,射程≥75米;炮头可开花直流;3.操作性能良好,水平回转角≥40°,自摆角20-40°,自摆频率≥12次/min:可通过控制杆,选择自摆或固定喷射状态;4.炮身上应设有压力表,便于控制,应配置摇柄球阀开关,可缓慢开启阀门,避免开启过快,重量≤20公斤;5.提供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6.无线遥控距离≥150米。”变更为“移动式电动遥控炮:1.产品性能符合GB19156-2019《消防炮》检验依据标准要求;2.喷射性能良好,流量可调,至少具有两个档位,喷射介质为水时,额定工作压力I档0.8Mpa,流量≥50-50x (1+10%) L/s,射程≥75米;炮头可开花直流;3.操作性能良好,水平回转角≥40°,自摆角20-40°,自摆频率≥12次/min:可通过控制杆,选择自摆或固定喷射状态;4.炮身上应设有压力表,便于控制,重量≤40公斤;5.提供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6.无线遥控距离≥150米。”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6日
1、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联系电话:0826-****点击查看132,地址:**县兴武大道202-214号,邮编:638400。注: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s://zfcg.****点击查看.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沿口镇清平街23号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3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龙洲印象弘武大道667号2楼
联系方式:130****点击查看655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尹女士
电话:130****点击查看6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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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