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点击查看0000MB2C91699Q | 建设单位法人:陈前军 |
张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吉大景乐路53号 |
****点击查看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点击查看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点击查看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2-Q8412-中医医院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吉大景乐路53号 |
经度:113.57341 纬度: 22.25475 | ****点击查看机关:****点击查看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27 |
珠环建表〔2022〕10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点击查看0000MB2C91699Q001V |
2025-01-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291 |
211.2 | 运营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0000MB2C91699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0000MB2C91699Q | 验收监测单位:同创伟业(**)****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中心 |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985726,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87458N | 竣工时间:2025-01-14 |
2025-01-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3-31 |
2025-03-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点击查看.com/list/info/1448.html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2022年3月,****点击查看中医药委托****点击查看编制完成《****点击查看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5月27日,****点击查看环境局以“珠环建表[2022]103号”文予以审批(详见附件1),同意该项目的建设。环评报告内容为:****点击查看为要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原A区用地范围内,进行****点击查看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简称为“本项目”)的建设,本项目总投资8291万元,建设内容为:对A区内的门诊1号楼、门诊3号楼的东楼医技楼、南楼住院楼和西楼辅助楼等四栋单体建筑进行加固改造装修,并在东楼、南楼****点击查看花园内**一栋四层中间楼,东楼、南楼、西楼及中间楼相连形成门诊3号楼,门诊3号楼新增占地面积733.1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3300.85平方米,其中加固改造装修增加的建筑面积为878.14平方米,中间楼增加的建筑面积为2422.71平方米。本项目新增床位数160张,预计新增职工121人,新增门诊日接诊量1000人次。改扩建后设置床位数为956张,日接诊量为3500人次。 | 实际建设情况:目前,项目已完成阶段性建设即①完成对A区内的门诊1号楼、门诊3号楼的东楼医技楼、南楼住院楼和西楼辅助楼等四栋单体建筑进行加固改造装修;完成东楼、南楼****点击查看花园内**一栋四层中间楼,东楼、南楼、西楼及中间楼相连形成门诊3号楼,门诊3号楼新增占地面积733.1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3300.85平方米,其中加固改造装修增加的建筑面积为878.14平方米,中间楼增加的建筑面积为2422.71平方米;②完成A****点击查看处理站改造,并对A****点击查看处理站产生的臭气进行收集处理。项目厨房尚未建成,放射废水暂未产生,待建成后另行开展验收。 项目建成后新增床位数160张,预计新增职工121人,新增门诊日接诊量1000人次。改扩建后设置床位数为956张,日接诊量为3500人次。 |
项目阶段性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与环评报告表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其中,项目建设过程中结合诊疗需要,对科室及布局进行了调整,新增了康复推拿科等,不新增污染物;为降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从A区转运到B区的环境风险,新增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不新增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营运期工作流程说明: (1)医护人员对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此过程有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产生;为患者进行检查时医疗设备运行会产生噪音。 (2)医护人员根据病情进行治疗和开药,需要住院的病人住院治疗。此过程有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产生。 (3)医护人员对住院治疗的病人进行治疗、护理。此过程有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产生;为患者进行检查时医疗设备运行会产生噪音。 (4)医护人员对住院治疗的病人复检,此过程有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产生;为患者进行检查时医疗设备运行会产生噪音。 (5)病人的病情得到可出院的条件后,病人出院,医护人员对病房进行清扫、消毒,此过程有医疗废物产生。 | 实际建设情况:营运期工作流程说明: (1)医护人员对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此过程有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产生;为患者进行检查时医疗设备运行会产生噪音。 (2)医护人员根据病情进行治疗和开药,需要住院的病人住院治疗。此过程有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产生。 (3)医护人员对住院治疗的病人进行治疗、护理。此过程有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产生;为患者进行检查时医疗设备运行会产生噪音。 (4)医护人员对住院治疗的病人复检,此过程有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产生;为患者进行检查时医疗设备运行会产生噪音。 (5)病人的病情得到可出院的条件后,病人出院,医护人员对病房进行清扫、消毒,此过程有医疗废物产生。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废水: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于目前院区的三级化类池处理,与本项目综合废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并通过市政排污管网排入吉大水质净化厂处理。 2.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施工期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施工运输车辆污染物排放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修改单、《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要求。 ****点击查看处理站恶臭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2对应排气简高度排放标准值;污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煎药房、生活垃圾站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要求。 3.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振、降噪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严格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理,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营运期危险废物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污水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综****点击查看医疗机构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已落实;本项目综合废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排放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并通过市政排污管网排入吉大水质净化厂处理。 2.废气:已落实;****点击查看处理站恶臭污染物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2m(FQ-2-1136-1)排气筒排放。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2对应排气简高度排放标准值;污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排放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煎药房、生活垃圾站臭气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 3.噪声:已落实;项目取有效防振、降噪等措施,营运期边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营运期危险废物管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污水处理站污泥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综合医疗机构。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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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格栅+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消毒 | 本项目综合废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 | 本项目综合废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排放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并通过市政排污管网排入吉大水质净化厂处理 | 工况稳定 |
1 | UV光解+活性炭吸附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点击查看处理站恶臭污染物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2m(FQ-2-1136-1)排气筒排放。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2对应排气简高度排放标准值 | 工况稳定 |
1 | 边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取有效防振、降噪等措施,营运期边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工况稳定 |
1 | 严格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理,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营运期危险废物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污水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综****点击查看医疗机构的要求 | 营运期危险废物管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污水处理站污泥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综合医疗机构 |
1 | 完善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 本项目已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操作,杜绝风险事故。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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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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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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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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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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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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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