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某仓库消防及饮用水改造工程更正公告(2025-VGBCLD-G1002)(第12包)

运城某仓库消防及饮用水改造工程更正公告(2025-VGBCLD-G1002)(第12包)

项目所在地:**省

一、项目名称:**某仓库消防及饮用水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更正内容:

A.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原内容: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更正为: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书)。

(九)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22-2024****点击查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审计报告。

(十)业绩要求

(十一)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3年(截止开标时间前)①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④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证明材料:第①项提供企业声明;第②-④项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所有截图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内在上述平台网站查询为准。)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联合体投标。

B.原申领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至 2025年07月25日

更正为:2025年07月22日 至 2025年07月29日

C.原踏勘时间:2025年 7月26日(下午)

更正为:2025年 7月30日(下午)

在第五部分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中增加: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投标前近4个月(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由国家社保部门出具,清晰有效可现场查询)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