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年处理50000吨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改搬迁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人:****点击查看
日 期:二O二四年十一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年处理50000吨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改搬迁项目施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年处理50000吨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改搬迁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省**市**盐化工业城
2.3招标规模:暂估3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工程竣工后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2.4 项目概况:****点击查看年处理50000吨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改搬迁项目包含以下四个厂房:
(1)07#锌电解车间:排架结构厂房、檐口高度13.65m、占地面积4108.93㎡,建筑面积5840.57㎡;
(2)09#综合回收车间:门式钢架结构单层厂房、檐口高度9.15m,占地面积建2312.56㎡,筑面积为2312.56㎡
(3)11#镍车间:门式钢架结构单层厂房、檐口高度12.65m、占地面积3298.96㎡、建筑面积3298.96㎡;
(4)12#成品仓库:门式钢架结构单层厂房、檐口高度9.15m,占地面积建2312.56㎡,筑面积为2312.56㎡;
2.5施工内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及围护、装饰装修、电气及给排水、消防、防腐、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建筑工程施工。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07#锌电解车间、12#成品仓库、11#镍车间、09#综合回收车等四个厂房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实际委托为准)。
2.7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8 工期目标:总工期9个月
(1)12#成品仓库:2025年4月1日—2025年7月31日,工期4个月;
(2)07#锌电解车间:2025年6月1日—2025年11月30日,工期6个月;
(3)09#综合回收车间、11#镍车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工期6个月。
2.9质量要求:施工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及验收规范、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的要求施工,工程完工后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10本项目划分标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①施工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相关资质证书齐全有效。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内财务报表(2021年-2023年)。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如有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文件)。
3.3现场踏勘:以后续建设单位安排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请于2024年 11 月 15 日至2024年 11 月 20 日上午8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点击查看持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建设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6.发布媒介:鑫联科技电商平台(微信公众号)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查看
地 址: **省**市**盐化工业城
联系人: 邓金珠
电 话: 177****点击查看6860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 **省**市**盐化工业城 联系人: 邓金珠 电 话: 177****点击查看686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 |
1.1.4 | 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年处理50000吨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改搬迁项目施工 |
1.1.5 | 建设地点 | **省**市**盐化工业城 |
1.2.1 | 资金来源 | 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3.2 | 计划工期 | 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要求 | 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3.4 | 标段划分 | / |
1.4.1 | 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详后续安排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详后续安排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 | 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有效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 |
1.10.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 |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由招标人以补遗书方式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2.1.2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其他材料、答疑书、补遗书或通知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48小时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由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价: 1、本工程采用下浮率(优惠率)报价: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建设内容,结合实际及自身情况采用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所报下浮率除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调整外不作调整。 2、计价原则: ①组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0-2013)、2017 版《**省建设工程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若项目开工令签发之日前,国家、省、市发布最新组价依据,按最新发布的组价依据执行;项目开工令签发之日后,组价依据不作调整。 ②材料价格的确定:材料价格按照****点击查看建设厅发布的《**省建设工程材料信息参考价》**市**县价格执行,无信息价材料则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如有)相关人员共同对当地市场进行询价并报发包人相关部门批准后确定。材料价格按上述原则确定后施工过程中不予调整。(注:材料价按施工期内当期价格加权平均后的价格执行) ③人工单价确定:定额人工费按照****点击查看建设厅发布关于调整2017版《**省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赣建价发[2020]5号文件执行,若项目开工令签发之日前,省、市发布最新人工费调整信息,按最新发布文件执行;项目开工令签发之日后,人工费不做调整。 ④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按上述计价原则,结合下浮率(优惠率)及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3、合同下浮率为承包人按期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和合同条款内所有工程内容的一个统一的优惠比例,该下浮率在整个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中固定不变,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该合同下浮率,也不因具体承担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的调整而调整。 4、发包人最终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以第三方审计结算金额为准。 5、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承包人在不影响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增加或取消部分施工内容,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时必须服从和执行。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3)采用电汇形式,必须保证在开标前将足额保证金汇到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户,并在投标时递交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否则将被视为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须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按照电汇方式汇至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其他方式均不接受)。 (6)投标保证金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点击查看银行详细信息(格式及内容见附件)。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 | 2021年至2023年 |
2.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 2020年1月1日至今至今(完工或在建均可)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4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除满足正文及格式等相关要求外, 签字和(或)盖章的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应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3.7.5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纸质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版二份。 |
3.7.6 | 装订要求 |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不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 册,分别为: 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地址: **省**市**盐化工业城 招标人名称:****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年处理50000吨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改搬迁项目施工(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30日 开标地点: ****点击查看 |
5.2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由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检查 (2)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依次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
6.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7.1 | ****点击查看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点击查看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情况,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 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点击查看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公示 | /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 签约合同价的10% 递交时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词语定义 | ||
10.1.1 | 类似业绩 | 详见评标办法。 |
10.1.2 | 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 (1)投标人须知1.4.3****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的行受贿罪犯。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0.1.3 | 确定中标人 | 招标人(或****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
10.1.4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 |
10.1.5 |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 (1)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2)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 |
10.1.6 | 招标文件的解释 | 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 |
10.2 招标 | ||
最高投标限价 |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不设招标控制价) | |
10.3 “暗标”评审 | ||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 |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 ||
10.4.1 |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省《工程建设模块化招标工具》制作。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
10.4.2 | 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 | 中标人须提供2份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标书。 |
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 投标人需按本须知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
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
按照智能开标的要求进行。 | ||
10.7 评标结果公示 |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 ||
10.8 知识产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9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
10.10 同义词语 |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10.12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中标后,中标人需按照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的人员全部拟派到本项目的实施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负责人以及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安全员、造价员等驻地人员,若未按投标文件拟派的,招标人具有取消其中标资格的权利,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在项目实施期间若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按照《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罚且无条件补偿损失,招标人具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订立书面合同前,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若未按要求执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创建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围挡、临建设施、车辆冲洗、扬尘整治、覆盖绿化、渣土运输、文明施工及安全警示、场容场貌、卫生管理、环境保护、消防等主要内容,所需要的费用包含在施工费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5、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拟附的人员,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要求人员到场的情况下,必须持证到场,否则视为不能履约,取消中标资格。 6、风险告知:若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相关政策调整,导致本项目招标施工范围及投资规模减少的,甲方不支付相关费用及补偿,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并不得据此索赔或拒不履行合同。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标段划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经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技术负责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项目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招标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发放中标通知书****点击查看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下浮80.50%进行收取,由中标人一次****点击查看公司。
1.5.3招标公证费由公证机****点击查看委员会、国家司法部(1998)814号文件的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点击查看公证处(如有)。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招标人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实行电话答疑。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分包
不能分包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包含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技术规范和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其他附件。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同1.10.2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联系建设单位相关人员。
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3招标澄清和补遗,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联系建设单位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对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作何种变更,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2.3.2建设单位联系投标人获取修改内容,投标单位须及时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2.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建设单位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技术标部分、商务标部分组成。
3.1.2对技术标部分的要求
“技术部分”部分若采用暗标评审,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标识及能够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和内容,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作为明标进行评审,需按照“技术标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的要求进行编制,相关的证明材料应使用原件扫描件。
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100M。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投标函的要求填写相应内容。
3.2.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的范围和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3.2.3投标报价内容应包括: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点击查看政府相关政策规定外,并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工期和质量要求、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合同实施过程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后按照自身的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
3.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施工承包内容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是完成招标人规定的招标范围及工期的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3.2.6主要材料采购订货时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件必须是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品。
3.2.8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工程实际,考虑风险因素自主报价。
3.2.10施工报价:施工价款是完成招标人规定的招标范围及工期的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按上述计价原则,结合下浮率(优惠率)及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合同下浮率为承包人按期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和合同条款内所有工程内容的一个统一的优惠比例,该下浮率在整个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中固定不变,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该合同下浮率,也不因具体承担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的调整而调整。
本工程的合同下浮率中包含风险费,承包人投标报价时已根据自身情况将风险费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单独计列。
建筑材料的要求: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件必须是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品。
合同价(合同下浮率)所含的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质检(自检)、措施、施工排水、交通疏解、缺陷修复、管线保护、周边建筑物保护、场内临时施工便道修筑、保通、养护的费用、临时用水、用电(包含使用发电机)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施工测量放线、环保、土方运输防污染措施及运输便道修筑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价款、社会保障费、危险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利润、保险、规费、税金、组织专家论证费、专家评审费、专家咨询费等,并综合考虑风险费、交叉施工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施工现场的着装、标志标牌、活动板房、护栏、夜间照明、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保通、现场保洁、施工现场及周边的保通必须满足施工规范、城市管理的规定及发包人的合理要求,费用综合考虑在合同价(合同下浮率)中。施工期间若造成同当地居民发生的纠纷或冲突由施工方自行解决,并不能影响工程进度及发包人利益,相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合同下浮率)中,不再另计。
发包人最终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以第三方审计结算金额为准。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承包人在不影响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增加或取消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做实物工程量调整,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时必须服从和执行。。
3.2.11施工报价计价依据
组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0-2013)、2017 版《**省建设工程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若项目开工令签发之日前,国家、省、市发布最新组价依据,按最新发布的组价依据执行;项目开工令签发之日后,组价依据不作调整。
材料价格的确定:材料价格按照****点击查看建设厅发布的《**省建设工程材料信息参考价》**市**县价格执行,无信息价材料则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如有)相关人员共同对当地市场进行询价并报发包人相关部门批准后确定。材料价格按上述原则确定后施工过程中不予调整。(注:材料价按施工期内当期价格加权平均后的价格执行)
人工单价确定:定额人工费按照****点击查看建设厅发布关于调整2017版《**省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赣建价发[2020]5号文件执行,若项目开工令签发之日前,省、市发布最新人工费调整信息,按最新发布文件执行;项目开工令签发之日后,人工费不做调整。
3.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创建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围挡、临建设施、车辆冲洗、扬尘整治、覆盖绿化、渣土运输、文明施工及安全警示、场容场貌、卫生管理、环境保护、消防等主要内容,所需要的费用包含在施工费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企业承诺函》作为担保。联合体投标的,其《企业承诺函》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企业承诺函》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包含在投标文件中,不单另成册。另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资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的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2如投标人提交的标书不符合3.7.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7.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4投标文件的签署: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网上上传:无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4.2.5 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招标人、投标人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点击查看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与投标人有其他厉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点击查看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点击查看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条规定。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和法律要求
8.2.1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2.2根据《中华人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投标人的行为涉及触犯【串通投标罪】相关规定的,****点击查看机关处理。
8.3****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异议和投诉
8.5.1异议
8.5.1.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5.1.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8.5.1.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5.2投诉
8.5.2.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8.5.2.2就本章9.5.1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8.5.2.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8.5.2.4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8.5.2.5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5.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投诉时效的;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六)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8.5.2.7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七部委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9.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签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 | ||||
报价唯一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规定 | ||
资质等级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规定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规定(施工单位提供) | ||||
财务状况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规定 | ||||
项目经理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规定 | ||||
技术负责人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规定 | ||||
项目管理机构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规定 | ||||
投标人信誉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规定和第六章资格审查部分第八项规定 | ||||
投标人承诺书 | 符合资格审查格式部分的要求。 | ||||
人员到场承诺 | 投标人需按照《人员到场承诺》的格式提供投标人的承诺。 | ||||
其他要求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其他要求”的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满足工期要求。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满足质量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企业承诺函》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 符合招标文件格式部分“资格审查格式”第九项的要求。 | ||||
废标条件 |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B的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部分:30分 资信业绩部分:10分 商务部分:60分 | |||
2.2.2 | 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 ||||
条款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及分值 | 评审标准 | ||
2.2.3 | 技术部分(满分30分) | 工程总体部署(5分) | 编制完整、合理,满足施工需求,得4-5分;编制一般,得2-3分;编制较差0-1分; | ||
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措施(5分) | 编制完整、合理,满足施工需求,得4-5分;编制一般,得2-3分;编制较差0-1分; | ||||
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5分) | 编制完整、合理,满足施工需求,得4-5分;编制一般,得2-3分;编制较差0-1分; | ||||
施工质量、安全保证措施(5分) | 编制完整、合理,满足施工需求,得4-5分;编制一般,得2-3分;编制较差0-1分; | ||||
施工重点难点及处理措施(5分) | 编制完整、合理,满足施工需求,得4-5分;编制一般,得2-3分;编制较差0-1分; | ||||
拟投入项目的机械、劳动力及网络进度计划安排(5分) | 编制及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求,得4-5分;编制及安排一般,得2-3分;编制及安排较差0-1分; | ||||
2.2.4 | 商务部分(满60分) | 施工报价评分(60分) | 本工程招标采用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报价法: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合理投标下浮率最高者,得满分60分,且该投标报价作为基准价,其他各投标人的下浮率与基准价比较,每低1%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 ||
2.2.5 | 资信业绩部分(满分10分) |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合理性(5分) | 编制完整、合理,满足施工需求,得4-5分;编制一般,得2-3分;编制较差0-1分;(注:需签署投标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的所有人员均能全部到岗承诺书,若无该项为0分) | ||
类似项目业绩评分(5分) |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1项类似工程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文件),项目业绩得基本分1分,每增加1个加1分,最多得5分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推荐得分****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应以技术部分、投标报价顺序的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若还并列,****点击查看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者排序在前。评标委员会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点击查看委员会集体表决后认定,视作串通投标处理,****点击查看委员会办公室依法予以处罚;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两处以上错漏一致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或者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人员为其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的;
(9****点击查看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点击查看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资信业绩部分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资信业绩部分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点击查看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点击查看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 评标详细程序
评标详细程序
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些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2.评标准备
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同时按照《关于**市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廉政承诺的通知》(昆招监委〔2011〕5号)的要求签署《承诺书(评标专家)》。
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点击查看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商议的****点击查看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2.3熟悉文件资料
2.3.1评标委员****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3.2招标人或招标****点击查看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审查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点击查看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技术部分进行暗标评审的,本项目不采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对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投标文件暗标编号,由评标系统随机做内部对应排列进行编暗标号,****点击查看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后,****点击查看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
3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1 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
3.1.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3.1.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3.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
3.2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3.3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
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4.1详细评审的程序
4.1.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1)评标方法说明
评标时对有效投标人投标书的技术、****点击查看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分值进行打分,再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的公式计算出投标人的最后得分。具体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承包人建议书部分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资信业绩部分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1.2、技术部分评审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
(1****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评审分值使用插入法。
(2)统计分数原则:当评委有效评分份数在3份以上时,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为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当评委有效评分份数少于3份(含3份)时,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2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
4.3汇总评分结果
4.3.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4.3.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5. 推荐中标候选人
5.1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有效投标文件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当有效投标文件不足3家时,评标委员会认为仍能满足业主要求,并具有竞争性的,将按综合评估推荐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5.2 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3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点击查看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7.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7.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7.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点击查看委员会继续评标。
7.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7.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7.2.2****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7.3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点击查看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点击查看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废标条件
一、总 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点击查看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二、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B1.1投标函未满足第六章“投标函”要求的;
B1.2工期不满足投标人须知1.3.2条的;
B1.3质量要求不满足投标人须知1.3.3条的;
B1.4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不满足投标人须知1.4.1条的;
B1.5联合体投标不满足投标人须知1.4.2条的;
B1.6有投标人须知1.4.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7分包未满足投标人须知1.11条的;
B1.8偏离未满足投标人须知1.12条的;
B1.9其他材料未满足第六章“其他材料”的;
B1.10投标有效期未满足投标人须知3.3.1条的;
B1.11投标保证金未满足投标人须知3.4.1条的;
B1.12资格审查文件未满足投标人须知3.5条的;
B1.13投标文件格式未满足投标人须知3.7.1条的;
B1.14投标文件签署未满足投标人须知3.7.4条的;
B1.15投标报价未满足投标人须知3.2条的;
B1.16低于成本报价的;
B1.17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B1.18投****点击查看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B1.1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电子签名与其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的电子签名相同的;
B1.2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B1.21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B1.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
B1.23技术标标书“技术部分”部分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
B1.24“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出现投标人的名称、标识或能够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和内容的;
B1.25投标文件中各电子标书未加签有效的投标人数字证书(USBKEY)的;
B1.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B1.2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B1.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B1.2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相同人员的;
B1.30内容填写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B1.31扫描件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B1.32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
(合同条款以最终实际签订为准)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总体规划应遵循国家、地方及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并执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的要求施工。
2.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执行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若国家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按照新文件执行。并且满足项目所在地城管、交警、****点击查看政府部门规定要求。
3.本《技术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满足《技术要求》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技术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另册提供)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目录
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企业财务状况
三、项目经理简历表
四、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五、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投标人信誉
八、企业承诺函
九、投标人承诺书
十、拟派人员不更换承诺
十一、人员到场承诺
十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承诺
十三、其他材料
第二部分 投标函部分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第三部分 商务部分
一、投标报价一览表
二、投标报价说明
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人全称 | |||
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 |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职 务 | ||
投标人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电 话 | 传 真 | ||
成立日期 | 职工人数 | ||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基本情况简介: |
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企业财务状况
注:财务状况表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三、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 年 龄 | 学 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工程任职 | |||||
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 | 级 | 建造师专业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附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和项目经理承诺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四、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年 龄 | 学 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工程任职 | ||||||
职称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附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 设 单 位 (业主) | 项目规模/项目概况 | 项目经理 | 完成时间 |
1 | |||||
2 | |||||
3 | |||||
4 | |||||
5 | |||||
┆ |
建 设 单 位 (业主)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概况 | |
完 成 日 期 (年/月/日) | |
主要人员情况 | |
…… |
注:(1)招标人填写的具体年限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一致。
(2)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
注:(1)招标人填写的具体年限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一致。
(2)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清晰明确为本人所承担的,投标人单方面出具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注:1、包含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
2、拟派本项目的人员至少须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的要求;
3、附所配备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对应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填写,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我方承诺:
1、我公司未存在有不良行为记录;
2、我公司2021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自行拟写)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八、企业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参加 (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活动,在此承诺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公共**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失信记录或者行政处罚记录,****点击查看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与承诺不符,我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自愿按照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于2024年 月 日(最迟不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5日)前一次性向招标人全额支付 元作为赔偿。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企业参与 项目的投标,现作如下承诺:
1、我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投标。
4、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不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
6、不扰乱公共**交易正常秩序。
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
如违反以上承诺,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点击查看机关、行政监管部门、**机关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投标人不再要求退还投标时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十、拟派人员不更换承诺(参考样式)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现对拟派往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做如下承诺:
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含驻场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如有虚报,一经查实导致投标被拒绝的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2、中标后拟派成员绝不因己方原因进行调整。
3、若因成员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提出对成员进行调整,则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调整。
特此承诺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十一、人员到场承诺
致:(招标称)
我公司郑重承诺:
1、若我公司有幸中标,我公司保证所填《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的所有人员均能全部到位。
2、若我公司有幸中标,贵方可在****点击查看公司考察,我公司保证所填《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的所有人员全部在场,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职称证原件、执业或从业资格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供贵方核实,无论什么原因(不可抗力除外)我方人员未能全部按时到场或证件不符,****点击查看公司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且我方无条件的放弃中标资格。
3、若我公司有幸中标,贵方对本项目实施过程****点击查看公司人员的,我公司保证所更换的人员与原工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职称、执业或从业资格,且我公司所报人员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均专职从事本项目工作,若有不符贵方可解出合同;我公司在本项目工作中需要更换人员的,我公司上报贵方更换的人员情况,取得贵方同意后,我公司才能进行更换,我公司保证所更换的人员与原工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职称、执业或从业资格,且我公司所报人员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均专职从事本项目工作的,若有不符贵方可解出合同。
投标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自行拟附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十五、其他材料
(投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提供的其他资料或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下浮 %作为施工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进行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 标 人 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钱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第三部分 商务部分
一、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 目 | 投标报价 | 备 注 |
1 | 投标报价 | 下浮 % | |
2 | 工期(日历天) | ||
3 | 质量标准 | ||
4 | 项目经理 | ||
5 | 技术负责人 | ||
6 | 说明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二、投标报价说明
格式自拟
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需包含:
(1)工程总体部署
(2)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措施
(3)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4)施工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5)施工重点难点及处理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表
附表二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三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无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二、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 KW )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网络图,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采用网络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