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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中学位扩充项目(长泾高中改造)(项****点击查看中学位扩充项目(长泾高中改造)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
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编号:****点击查看
1.招标条件
本****点击查看中学位扩充项目(长泾高中改造)(项目名称)已由**市数据局(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点击查看中学位扩充项目(长泾高中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澄数投[2025]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点击查看,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点击查看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点击查看中学位扩充项目(长泾高中改造)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点击查看中学位扩充项目(长泾高中改造)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市长泾镇后街18号
2.3 建设内容: **总建筑面积17806.85㎡,包括原址拆除致善楼、致远楼后**13861.26㎡教学楼(含75间普通教室、15****点击查看办公室),致真楼北、公寓楼西**3761.31㎡宿舍楼(含64间8人间宿舍),同步**更衣室42.84㎡、配电间141.44㎡;致勤楼、致毅楼、致诚楼等装饰提升11714.75㎡,涵盖致勤楼、致毅楼、致诚楼的卫生间改造、屋面翻修、管线更新;****点击查看餐厅装修230㎡;实验楼新增卫生间;配套改造校园整体消防系统、室外道路、停车区、操场、给排水、景观绿化、智能化、配电等附属工程以及设施设备更新。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总建筑面积17806.85㎡,包括原址拆除致善楼、致远楼后**13861.26㎡教学楼(含75间普通教室、15****点击查看办公室),致真楼北、公寓楼西**3761.31㎡宿舍楼(含64间8人间宿舍),同步**更衣室42.84㎡、配电间141.44㎡;致勤楼、致毅楼、致诚楼等装饰提升11714.75㎡,涵盖致勤楼、致毅楼、致诚楼的卫生间改造、屋面翻修、管线更新;****点击查看餐厅装修230㎡;实验楼新增卫生间;配套改造校园整体消防系统、室外道路、停车区、操场、给排水、景观绿化、智能化、配电等附属工程以及设施设备更新。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8079.12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总建筑面积17806.85㎡,包括原址拆除致善楼、致远楼后**13861.26㎡教学楼(含75间普通教室、15****点击查看办公室),致真楼北、公寓楼西**3761.31㎡宿舍楼(含64间8人间宿舍),同步**更衣室42.84㎡、配电间141.44㎡;致勤楼、致毅楼、致诚楼等装饰提升11714.75㎡,涵盖致勤楼、致毅楼、致诚楼的卫生间改造、屋面翻修、管线更新;****点击查看餐厅装修230㎡;实验楼新增卫生间;配套改造校园整体消防系统、室外道路、停车区、操场、给排水、景观绿化、智能化、配电等附属工程以及设施设备更新。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6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20日,竣工日期:2028年06月30日
2.10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2023年08月17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2023年 8 月 17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定义为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其他真实有效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类似工程的业绩以施工合同上注明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上述证明材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所挑选的信息为准。(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自 2024年08月17日 以来(近2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5年08月17日 以来(近1年内),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的资质;(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5)联合体的组成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6)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3.4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7)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8)信用考核结果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9)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注: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符合资格预审公告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8月17日11时30分至2026年08月24日23时59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31日13时30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学、****点击查看**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招标人地址: | **市文化中路269号、**市后街18号、**市**中路8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中路534号十楼 |
| 联系人: | 姚晨 | 联系人: | 张亚利、郁芳 |
| 电话: | 0510-****点击查看5039 | 电话: | 0510-****点击查看7633 |
| 传真: | | 项目负责人: | |
| 邮编: | 214400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邮编: | 224200 |
| 电子邮件: | ****点击查看@qq.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点击查看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点击查看130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