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川500千伏变电站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公告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川500千伏变电站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公告

发布于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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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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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能源局关于报送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点击查看)文件,加快推进**500****点击查看电站****点击查看电站项目建设,助力全盟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点击查看现委托第三方机构就本项目投资主体进行公开优选,欢迎具有资格的企业进行申报。

一、基本情况

(一)优选方:****点击查看

(二)优选服务单位:****点击查看

(三)优选内容:优选一家企业为**500****点击查看电站****点击查看电站项目投资主体

二、项目概况

**500****点击查看电站****点击查看电站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点击查看县**500****点击查看电站附近,储能规模1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主要发挥满足新能源场站并网运行要求、为有明确服务关系的新能源场站调峰、促进相关新能源发电主体提高利用率等作用。项目最终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以核准批复文件为准。

三、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实施主体由储能装备制造企业牵头或组建联合体投资建设。

2.储能电站站址与电网接入点的距离应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应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度高、安全性高的储能技术,储能技术性能应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技术路线包括但不局限于电化学、压缩空气、重力、飞轮等类型。

3.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应作出“储能电站项目批复后尽快开工、确保在2025年12月底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承诺,储能电站应一次性建成,****点击查看电站规模、不得分期建设,储能电站建设期内和建成两年内不得擅自转让股份或更改投资主体,储能站址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公益林、****点击查看开发区域,并严格执行自治区草原林地占用相关规定。

4.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内****点击查看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定、破产等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优选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6日。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尽快开展《2025 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落实项目站址条件、接入电网条件等基本情况,连同营业执照及企业相关资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XXX公司申请**500****点击查看电站****点击查看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优选文件”。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6日下午17:30(**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委托方:****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市繁星大厦

联系人:李傲

联系方式:0482-****点击查看737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附件:《****点击查看能源局关于报送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点击查看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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