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改投审〔2025〕150号
****点击查看改革局关于**县梅林镇圩镇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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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县梅林镇圩镇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镇域基础设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示范带,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根据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十四届〔2025〕17****点击查看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华府常纪〔2025〕10 号),同意实施**县梅林镇圩镇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点击查看)。项目建设单位为****点击查看。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梅林镇**县梅林镇圩镇及周边的梅林村、优河村、梅东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为美丽通道入口节点、圩镇示范主街、圩镇客厅、绿美生态小公园、美丽河道、农房****点击查看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等“七个一”圩镇示范节点打造。具体包括道路路面等改造提升约2.7万平方米,农房、沿街主要建筑等外立面整治约6.4万平方米,“三线”整治约989.2米,庭院及路灯320盏,雨污管网建设约3540米,河道清表清杂平整约6万立方米,建设亲水公园约6000平方米,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约3400平方米,绿美生态小公园基础设施改造约1.6万平方米,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999.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429.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491.15万元,预备费为78.4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的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我局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六、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点击查看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点击查看建设局、县水务局、****点击查看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点击查看监管局、****点击查看商务局、****点击查看分局,**供电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本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点击查看.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