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社会治理能力提升”(自然灾害防治)专项项目的通知

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社会治理能力提升”(自然灾害防治)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现转发**省科学技术厅 ****点击查看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社会治理能力提升”(自然灾害防治)专项项目的通知(原通知见:),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可用账号登录“**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点击查看.cn)”查看具体指南文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协议、承诺函、推荐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确有不宜通过网络形式提交的,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科技厅审核把关后可走线下申报。

二、项目申报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符合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指**确规定须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未明确规定须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鼓励项目所在地市联合资助。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各单位所分得资金应与所承担任务量相适配,其中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财政资金份额,省外企业不参与分配财政资金。所需自筹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筹措。请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8月28日17:00前通过OA(OA拟稿—学院主管科研领导审核—科研材料(非合同)账号)提供一份自筹经费说明,明确自筹金额及来源(附上申报书)。

三、请申报人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同一项目不得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四、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但不鼓励同一研究团队或同一单位分散力量。

五、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请项目负责人提前通过OA走盖章审批流程。

六、如没有系统账号,请发邮件到****点击查看@163.com申请,邮件主题:省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申请,要求提供申请人姓名、二级单位、工号、职称、手机号码。

七、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17:00;科学技术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月兰老师,联系电话:****点击查看353

科学技术部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