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粮仓”精品区建设项目2#地块林盘、3#地块林盘升级项目施工 / 标段
招标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一、本项目的“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由“2024年12月17日08时00分”更正为“2024年10月17日08时00分”。
二、现对第四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10“民工工资支付协议”进行更正,更正后的内容附后。
三、补充上传施工图,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市公共**电子交易云平台(www.****点击查看.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
特此通知。
**香城****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10:
民工工资支付协议
承发包双方就 工程项目的民工工资支付比例和办法,****点击查看政府第 168 号令和成住建规〔2024〕1 号文的规定**协商一致后订立如下协议:
1、总承包人应单独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点击查看政府第168号令和成住建规〔2024〕1 号文的规定做好专用账户管理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农民工造册、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进出场实名刷卡、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
2、发包人应单独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点击查看政府第 168 号令和成住建规〔2024〕1 号文的规定做好专用账户管理工作。
3、本工程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发包人向总承包人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预先拨付一个月民工工资额,该笔民工工资已包含在工程预付款金额中。
4、本工程开工后,发包人在每月月底按本协议的约定,向总承包人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拨付民工工资,每月最低拨付金额=合同造价*20%÷合同工期(月),即每月 万元。如发生民工工资计薪群体性事件,自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月起,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最低拨付比例提高到原月拨付金额的150%,拨付金额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不足时从下月进度款中扣除。
5、若出现因项目民工欠薪投诉问题,致使发包人被区级及以上部门通报,处以罚金5万元/次;****点击查看集团通报扣分,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总承包人进行处罚如下:
(1)被通报扣分0.5分,处以罚金1万元/次;
(2)被通报扣分1分,处以罚金2万元/次;
(3)被通报扣分2分,处以罚金3万元/次;
(4)被通报扣分3分以上(包含3分),处以罚金5万元/次。
6、总承包人必须通过民工****点击查看银行将民工工资直****点击查看银行工资卡上,总承包人不得以工程进度款未拨付或被拖欠等经济合同纠纷为由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发包人按双方签订的本协议相关条款执行外,还将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7、对备案建筑施工合同以外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等累计完成超过签约合同价 5%的,发包人在次月底前将所完成超过合同金额部分的 15%作为增加的民工工资额拨到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拨付金额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不足时从下月进度款中扣除。
8、总****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第168号令、成建价[2010]16 号以及本协议的要求拨付民工工资的,将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纳入重点监管企业,作为不良行为记入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人信用档案。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