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KN3-9地块厂房项目施工答疑澄清2

合肥高新区KN3-9地块厂房项目施工答疑澄清2

发布于 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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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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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67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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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消防类项目招标7次,合作供应商3个,潜在供应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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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KN3-9地块厂房项目施工答疑澄清2

**高新区KN3-9地块厂房项目施工答疑澄清2

各投标单位:

**高新区KN3-9地块厂房项目施工(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答疑澄清如下:

1.问:本项目在接收ZB文件出现室外安装工程差额数量为0,可影响后期生成投标文件,或者提供新的ZB文件

答:经复核未发现上述问题。本项目已于2026年5月26日发布最新版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版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文件。

2.问:根据招标文件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0.84 万平方米;(2)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提问:我单位自2024年12月9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本项目为**厂房项目,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装修装饰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不符合要求。

3.问:请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是否认可我司实施并完成的装饰装修业绩,2024年竣工验收,总建筑面积达2万多平方米,烦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予以明确回复,谢谢。

答:本项目为**厂房项目,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装修装饰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不符合要求。

4.问: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结构化”方式编制,电子交易系统中有部分内置的固化格式(如例图所示),此部分内容是否使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固化格式即可

答:是。

5.问: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请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是否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都可以,商务报价由联合体成员方编制,加盖联合体成员方造价工程师章是否予以认可。

答:人员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编制人应为投标人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具有造价执业资格的人员。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编制人可为造价员,评审过程中不对造价员执业专用章的时间有效性或电子执业章的时间有效性进行评审。

6.问:我单位有装饰业绩,施工许可信息显示面积不低于 0.84 万平方米,请问是否符合

答:本项目为**厂房项目,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装饰业绩不符合要求。

7.问:招标文件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0.84 万平方米; (2)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 请问: 我单位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4000万元房屋建筑室外附属工程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项目为**厂房项目,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室外附属工程业绩不符合要求。

8.问:市政道路中含雨污水管网金额超过1000万可符合业绩要求

答:本项目为**厂房项目,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9.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6建设规模修改为:项目占地约30亩,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主要包括1#厂房(最大单跨约30米)、2#厂房、3#生活配套楼、设备用房、管道的安装、室外给排水、道路、电力排管、铺装、挡墙(含围墙围栏)、绿化等工程。

10.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第(2)条修改为: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执行高新区有关规定。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双方协商解决。

11.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二、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一)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报价及中标后合同范围内实施内容重点提示第9条修改为:该项目实施阶段如有文明创建、扬尘治理、环保督察、施工噪音等各类检查,投标人在技术标方案编制充分考虑如何克服解决上述因素,原则上本项目中午及夜间禁止施工,若必须采取连续性施工作业的情况下,必须严格按照城管、环保、建管等行业主管要求执行。投标人需自行组织勘察现场,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因素对土方外运、混凝土浇筑等作业的影响,做好现场土方地形图测绘测量复查工作,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造价,一律不予办理经济签证,同时施工单位确保施工至设计标高。所有相关费用充分考虑到报价中,中标以后不再调整。

12.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三、材料要求-(二)招标人推荐品牌表-二、水电暖各专业安装材料第29条修改为:球墨铸铁五防井盖、雨水箅子

13.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三、材料要求-(二)招标人推荐品牌补充以下内容:“注:参考品牌不得少于三个,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参考品牌或不低于参考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未在《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如图纸中出现特定性、唯一性品牌的表述,该品牌仅作为参考,施工过程中不具有限定性。”

1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修改为: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点击查看6289.74元。

本项目已于2026年5月26日发布最新版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版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文件。

注: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高新区望**路800号

联系人:庄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3630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联系人:陈俊

电话:0551-****点击查看5033

2026年6月1日

**高新区KN3-9地块厂房项目施工答疑澄清1

各投标单位:

**高新区KN3-9地块厂房项目施工(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答疑澄清如下:

一、变更公告

1.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及图纸文件已重新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详见附件“**高新区KN3-9地块厂房项目施工清单最高投标限价【2026-5-26】”“**高新区KN3-9地块厂房项目施工图纸文件【2026-5-26】”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条修改为:

1.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资质规定要求。

注:对于允许专业工程分包的总承包项目,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价款应充分考虑分包专业工程的市场价格,避免恶意低价竞争;招标人有权对分包合同价款进行审核,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存在无法顺利实施的情形,总承包单位必须提供分包合同价款确立的合理依据。且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实施质量、安全、工期、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管理要求,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3.5.1-禁止分包的工程修改为:承包人资质承接范围内实施的主体结构及关键性工程内容严禁分包。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3.5.2-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修改为:承包人如需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如消防、幕墙等)及分包单位相应资质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认可后方可实施。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第3种方式-(5)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调整周期的约定-可调整价差的主要材料调整周期修改为:地基基础(工程开工至±0.00完成);主体结构(±0.00以上结构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项目完工(主体结构封顶之后至项目完工)。

6.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1条补充条款-二、总承包管理第4条修改为:本项目中标人的所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单位选择均需报监理、建设单位考察认可后,方可签订合同,合同报监理单位备案,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工程款项。

7.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1条补充条款-二、总承包管理第5条修改为:不在招标施工范围内的供水、供电、有线电视、三网等专业分包施工单位的总包服务费(包含总包管理费用及配合费)以及临时水电费均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计取。而由发包人单独招标确定的单体精装修(如有)、智能化(如有)等分包施工单位若在中标人竣工验收**场实施的,给予中标人按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中标合同价(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的1.5%计取支付总承包服务费(包含总包管理费用及配合费)。在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时直接计入。专业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水电费用按照中标合同价(不含暂列金)7‰统一计取,除此之外,总承包单位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收取分包单位其他费用,总承包单位必须无条件做好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服务工作。

8.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1条补充条款-五、安全施工管理措施第5条修改为:本项目要求现场安装的塔吊等大型设备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执行,确保大型垂直运输设备的产品质量安全。所使用塔吊必须满足半径覆盖及大吨位重载吊装。

9.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二、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一)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报价及中标后合同范围内实施内容重点提示第4条修改为:本项目部分内容实施前须进行深化设计或专家论证等,如屋面板及天沟节点等,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深化设计及专家论证方案需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费用遵循只减不增的原则,请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10.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二、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二)其他管理要求第6条修改为:项目设置的围挡高度大门口两侧不低于5m,高**发品牌宣传比例不少于30%,更换频率不大于半年。其它宣传涉及文明创建等行政主要部门的按其要求执行,并及时增加、调整,所有围挡施工、广告设计、制作、定期更换等一切费用均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再增加费用。

二、延期公告

1.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6年6月15日11时00分”。

2.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7号开标室。

注: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高新区望**路800号

联系人:庄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3630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联系人:陈俊

电话:0551-****点击查看5033

2026年5月26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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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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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消防类项目共招标过 7 次; 共合作消防供应商 3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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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消防工程, 中标 44次, 占比 93.62%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37次, 占比 78.72%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2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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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消防工程, 中标 170 次, 占比 66.67%
重点地区: 北京, 中标 123 次, 占比 48.24%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安徽****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消防设备, 中标 37 次, 占比 45.12%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80 次, 占比 97.56%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