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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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8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的“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5人。”修改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4人”。 2、 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5-08-07 09:00:00”修改为“2025-08-11 10:15:00”。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项目法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7月25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