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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盘溪路418号**源著38****点击查看中心)房屋装修改造工程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区盘溪路418号**源著38****点击查看中心)房屋装修改造工程”补遗内容如下:
1、本项目于2025年1月9日发布的图纸及回复、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补遗发布的为准,详见附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现调整为****点击查看0609.40元(大写:壹仟零捌拾壹万零陆佰零玖元肆角整 ),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367793.10 元(大写:叁拾陆万柒仟柒佰玖拾叁元壹角整)。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2条第十二条特别说明第6条”修改为:“本项目拆除后若有可利用残值,残值部分需要分类集中堆放交由业主。”
4、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2.1.2条第(10)条修改为:“本项目拆除后若有可利用残值,残值部分需要分类集中堆放交由业主。”
5、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2.1.2条增加(11条):
本项目建筑垃圾外运费用及渣场处置费以中标时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结算时施工方须提供与渣场(或消纳场)有直接或间接合同关系的协议书(发票、转账记录)、线路牌、渣场运营证(消纳证)、渣票等佐证资料,否则将无法计取建渣外运相关费用。
6、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0.4.1.2条第(1)条修改为:人工单价:按投标清单中相同专业的人工单价、**市住房和****点击查看总站主办的《**工程造价》第2024年第三季度相应人工单价取低值执行。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 2 月 11 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原招标文件、答疑与本补遗通知不一致时,以本补遗为准,本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