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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厅、省教育厅、****点击查看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合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24〕1号)文件和《**市****点击查看公司关于黔(2023)**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617号和黔(2023)**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61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合宗方案》,现将**市****点击查看公司合宗方案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黔(2023)**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617号宗地坐落****点击查看办事处州农发行宿舍旁,宗地面积5102.5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不大于10%),容积率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2%,建筑限高54米,土地使用期限(商服用地2022年3月23日起2062年3月22日止;住宅用地2022年3月23日起2092年3月22日止)。
2.黔(2023)**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616号宗地坐落****点击查看办事处州农发行宿舍旁,宗地面积6369.4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不大于10%),容积率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2%,建筑限高54米,土地使用期限(商服用地2022年3月23日起2062年3月22日止;住宅用地2022年3月23日起2092年3月22日止)。
经我局组织教育、工科、环保、住建等部门对合宗方案进行联合审查,会议议定:同意将以上2宗地合宗,合宗后总面积11472.0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不大于10%),容积率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2%,建筑限高54米,土地使用期限(商服用地2022年3月23日起2062年3月22日止;住宅用地2022年3月23日起2092年3月22日止)。
二、公示期
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共10天)。
三、意见反馈方式
我局在****点击查看门户网站、****点击查看办事处****点击查看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述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馈,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查看土地利用股
联系人:吴萍、叶帮成
联系电话:0859-****点击查看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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