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曹溪月山村综合服务用房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曹溪月山村综合服务用房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改为:****点击查看3562元,其中:暂列金额****点击查看035元,专业工程暂估价****点击查看000元,甲供材料0元。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以本次发布的为准。
2、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5.2条第(5)点删除;第(7)点修改为:金属构件运输运距按10km包干计取,结算不予调整。
3、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1补充条款21.17点修改为:本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必须开设工程款共管账户,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发现承包人虚报支出,套取工程款,或者截留、挤占、挪用工程款的,发包人通知承包人限期纠正,视情节轻重给予暂缓拨款、通报批评,拒不纠正的,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累计已拨进度款的1%的违约金。本项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发现三次以上时,发包人给予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22、电梯主要技术参数与要求,内容如下:
22、电梯主要技术参数与要求:
22.1主要技术参数与要求:
22.1.1、适用标准:除本章节另有规定的技术要求外,电梯的设计、制造、测试、安装、验收应不低于中华人民**国下述相关的国家标准:
①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
②GB/T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
③GB/T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④GB/T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⑤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⑥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22.1.2、电梯参数
表一:电梯参数
电梯编号 | 部数 | 载重(KG) | 提速(m/s) | 提升高度(m) | 停层站数 | 类型 | 机房 | 厅门 | 备注 |
KT1、KT2 | 2 | 1350 | 2 | 55.9 | 14 | 消防、无障碍客梯 | 有 | 合用前室 | 电梯的三大核心部件(曳引机、控制系统、门机系统)均采用进口配置。 |
表二:土建技术指标
电梯编号 | 部数 | 轿厢尺寸 宽×深(mm) | 井道净尺寸 宽×深(mm) | 基坑深度m | (顶层+机房顶)高度(MM)从最高停靠层建筑标高算起 |
KT1、KT2 | 2 | 2000*1500 | 2550*2350 | 1.70 | 7600 |
注:土建设计参数以图纸为准,建筑尺寸、高度等土建设计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尺寸为准。
22.2、技术规格与功能要求:
22.2.1、技术参数
(1)相对湿度:100% ;
(2)抗震等级:≥7.5 级;
(3)温度:-5 至 45 度;
(4)具备抗腐蚀功能;
(5)噪声控制:运行中轿箱内噪声≤48dB ,开关门噪声≤50dB, 机房噪声≤65dB;
(6)厅轿门关闭连锁打开瞬间至电梯启动瞬间的间隔时间应<0.3 秒;
(7)电梯运行时,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振动加速度分别≤10cm/s ;
(8)门运行效率:在开关门噪声≤50dB(A)时,开关门时间(中分门且开门宽度为 1000mm时 ),基准开门时间≤2.5 秒(不采用提前开门方式),关门时间≤3 秒;
(9)开门方式:自动中分门;
(10)电源:动力电源-AC 交流三相 380V、50HZ,照明电源-AC 交流单相 220V、50HZ ,电压波动范围±10%,允许频率波动范围:±2%;
(11)平层精确度≤±5mm;
(12)电梯起动加速度和制动减速度最大值≤1.5m/s2;
(13)电梯A95加、减速度≥0.5m/s2;
(14)轿厢垂直振动加速度≤0.2m/s2;
(15)轿厢水平振动加速度≤0.1m/s2;
(16)轿厢高度:≥2400mm(净高≥2300mm)。
(17)电梯进场前须提供关键部件如曳引机、门机系统、变频器的使用年限,以及主控板、变频器、缓冲器、限速器、安全钳的生产厂家型号(曳引机系统、门机系统、控制系统采用进口)。
22.2.2、外观质量要求:
(1)层门:自动中分式,层门材料各层均为发纹不锈钢,厚度≥1.5mm;
(2)门套:各层均采用发纹不锈钢小门套;
22.2.3、轿厢形式与装饰:
(1)轿厢:厢壁采用发纹不锈钢装修,轿顶设送风扇和紧急出口,轿顶照明(LED灯)、天花板及地面装璜应采用最新的装饰标准,要求美观**、简洁明亮、色彩柔和,轿厢装璜方案须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电梯轿厢按中高档装修配备);
(2)轿门:采用发纹不锈纲装修,自动中分式,带光幕保护装置;
(3)吊顶、按钮面板:新颖、美观、**、简洁,横流排气扇,材料各层均为发纹不锈钢。
(4)轿厢高度:≥2400mm(净高≥2300mm)。
22.2.4、信号指示装置:
(1)轿厢信号装置:在电梯轿厢右前壁设操纵箱,设有数字式楼层指示器和上下行箭头,显示电梯位置及运行方向,还应设有其他必要的装置如:楼层登记及显示按钮、三位状态(自动、司机、检修)钥匙及开关门、对讲机、紧急呼叫等按钮。控制按钮为微动式或触摸式,其面板采用发纹不锈钢板;
(2)电梯应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3)层门信号装置:电梯各层均配楼层数字显示、运行方向装置、层站显示和维修状态提示符号装置,各层层门处均设有数字式楼层指示器、运行方向指示器、满载直驶和维修状态提示符号装置,每层层门装有微动式或触摸式上/下召呼按钮,其面板为发纹不锈钢;
(4)信号指示装置的布置方式及装饰要求美观、新颖。
(5)每台电梯轿厢内部需配有多媒体液晶显示屏,可显示内容:当前楼层位置、电梯运行方向、客户LOGO(需客户提供图片定制)、日期和时间 、警告信息 (中文或英文)、不服务、一般故障、超载、火灾、 满载、可循环播放图片(特定图片可由客户提供)、可循环播放存储于 LCD 内存的多媒体文件(DVD,VCD,RM 等格式)、采用 U 盘卡进行数据更新,更新时仅需插入 U 盘, U 盘内容将自动导入 LCD,客户可任意更新内容。
(6)电梯要求:①轿厢强制通风风扇②轿厢地板采用塑脂或花纹钢板(选配),上表面与平层后轿厢外地面平,层门为拉丝不锈钢。
22.2.5、控制系统要求:
(1)采用32位以上微电脑处理器(模块化);
(2)具有全集选功能;
(3)具有电磁抗干扰防护装置,电磁辐射应符合国家标准;
(4)采用微机智能网络化控制,具备标准通讯接口,提供闭路电视监控电缆线、电梯间红外线监控摄像机相应接口,并能与建筑设备自动化管理系统、安防系统及消防自动化系统兼容;
22.2.6、控制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其信息应在中控显示屏显示:
(1)监测电梯的运行启停状态、向下/向上运行状态、事故报警状态;
(2)发生火灾时控制电梯降至首层,并显示状态;
(3)记录各种参数、状态、报警时间、启停时间、累计运行时间及历史数据等;
(4)拖动系统要求:
①采用矢量型变频变压调速(VVVF)拖动系统,变频器为电梯专用变频器;
②曳引机为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
③门机采用永磁同步变频门机系统。
22.2.7、电梯必须具备功能要求
(1) 满载直驶及显示
(2) 电梯远程监控接口
(3) 各层门厅及轿厢内的运动方向及楼层显示
(4) 应急照明装置
(5) 防恶作剧干扰
(6) 称重启动,超载停层,并带超载铃报警
(7) 固定式对讲机(机房、轿厢和大楼中央控制室)
(8) 有/无司机操纵
(9) 强迫关门及警示
(10) 不少于 72 束红外线安全光幕安全保护装置,具防夹伤功能,二合一光幕:利用光幕装置发出的红外光线对进入其探测区域的任何物体进行扫描,形成一个敏感度高。一旦光线受到干扰,电梯门就很快地重新开启,一但光幕失效,机械触板继续起作用不会碰伤乘客,从而保证了乘客安全方便地进出电梯;
(11) 安保监控接口采用无线接收
(12) 电梯独立运行
(13) 停电自动再平层功能
(14) 有故障就近平层(解困装置)
(15) 无载门、照明、风扇自动关闭
(16) 具有上行超速保护和运行次数计数功能
(17) 基站锁匙开关
(18) 全自动上、下全集选功能
(19) 具有残疾人功能,含半身镜,残障操纵盘,三面扶手。
(20) 消防员功能(同时应在首层设置消防员专用操作按钮)
(21) 错误登记人工取消功能
(22) 反向登记自动取消功能
(23) 自动保护装置,开关门受阻自动折返
(24) 低速自救功能
(25) 重复关门
(26) 五方通话:底坑、轿顶、轿厢、机房和中控室
(27) 轿顶、轿内、机房内检修操作功能
(28) 基坑爬梯(其价格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取)
(29) 井道照明及开关(其价格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取)
(30) 视频监控功能及摄像头连接采用无线接收
(31) 中控室电脑监控管理系统
(32) 电梯有配置节能降耗能源再生功能且系统采用一体式变频器
(33)轿厢警铃:供在特殊情况下乘客通过按动轿厢内报警按钮,及时通知外界;
(34)数字大厅/轿内显示:在轿内的操纵面板及每层楼的大厅召唤盒上随时用十六段数码显示电梯所在层站,以方便乘客了解电梯当前运行位置;
(35)本层厅外开门:在正常关门过程中,厅外与电梯同向的召唤按钮被按下时,电梯将重新开门;
(36)重新初始化运行:当电源因中断而恢复后,电梯位置信号未能保留或不能确定轿厢位置时,电梯将驶向端站重新定位。定位后位置显示器显示电梯所在的层楼位置,并恢复正常运行;
(37)终端楼层保护:当电梯运行到终端楼层时,运行速度没有减至预设值时,系统将强迫减速,保护电梯的安全运行;
(38)关门力矩保护:当关门时受到反向阻力,超过预设的力矩值时,电梯将重新开门;
(39)起动时力矩补偿:为使电梯起动时获得更好的舒适感,系统对轿厢内载荷进行计算,并通过起动时的力矩补偿给予优化;
(40)故障自诊断:当控制系统自动侦测到控制回路的异常时,自动停梯保障乘客的安全;
(41)电网滤波监测功能:在一段时间内,如果电网电压出现连续波动,系统将自动报警;
(42)速度反馈检测功能:系统一旦检测到实际速度与给定速度不符,将自动断开安全回路并发出警报;
(43)抱闸反馈检测功能:对抱闸继电器信号进行全程监控,当发现抱闸继电器的实际状态与始定的命令不符时,停止运行;
(44)接触器反馈检测功能:无论电梯处于待机状态还是运行状态,系统将检测输出继电器的状态,一旦发现接触器处于非正常状态,系统将报警;
(45)轿内照明风扇自动控制:在没有接到任何操作指令的情况下,电梯在关门后的预定时间内,将进入节能模式,关闭轿内的照明和风扇;
(46)反向指令自动消除:在向上或向下运行时,对于与当前运行方向相反的指令可自动消除;
(47)轿厢开门保护:当电梯由于机械卡阻等原因导致不能开门到位超过预定时间时,内外呼信号会自动取消,驶向相邻层楼开门并释放乘客;
(48)轿厢关门保护:当电梯由于机械卡阻等原因导致不能开门到位超过预定时间,电梯重复三次关门后,未侦测到门关闭信号,电梯会自动进入保护状态,当电梯监测到门已正常关闭时,电梯将恢复正常操作;
(49)停梯开关:即驻停开关,当设置在指定楼层的钥匙开关动作后,电梯将在应答完所有指令后返回指定层楼,同时将启用节能模式,切断轿内照明并点亮厅外停梯开关指示灯;
(50)自动泊梯:群控组内电梯在大楼内所有电梯均处于空闲状态时,会自动停泊于大楼的不同层楼以提高电梯组对召唤的响应速度;
(51)机房紧急电动运行操作:电梯机房的控制柜内设有紧急电动操作装置,可用于紧急情况时的救援;
(52)厅、轿门时间分别控制:经过统计由厅外召唤引起的开门等待时间会比由轿内指令引起的开门等待时间要长,此功能通过独立调整电梯在响应召唤和指令时的开门保持时间,来提高整体的运行效率;
(53)错误指令取消:当指令登记后,在电梯未起动前可通过连续点按此按钮以取消已登记的指令。电梯起动后,为保证乘客的人身安全,系统不允许取消已登记信号;
(54)恢复运行:当电源中断而恢复后,电梯处于平层区域以外,系统将自动低速运行至平层位置。进入平层后,门自动打开恢复正常运行;
(55)井道位置自学习:有井道位置自学习功能,并存储井道位置信号,当电梯正常运行时实现直接停靠;
(56)修正运行: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系统自动修正电梯运行中产生的导致的微小平层误差、轿厢位置误差,将平层误差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57)专用电梯配置刷卡/刷脸控制功能
(58) 控制方式:并联控制
(59) 电梯前围壁、侧后围壁采用发纹304不锈钢,后侧配置半高镜面不锈钢
(60)电梯控制器上预留物联网模块。
22.3、制造、安装、调试和验收标准与要求
22.3.1、电梯进场安装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以下资料:
(1)电梯井道规格、电梯土建布置图等有关的技术参数的书面文件;
(2)电梯安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人应在电梯进场前向发包人(或合同订立单位)提供准确的电梯井道规格的技术参数的书面文件、电梯设备的安装施工图纸、预埋部件的规格和技术参数以及安装的详细技术要求以及预埋施工的计划安排。
22.3.2、承包人应按照生产、安装一条龙服务的原则在发包人(或合同订立单位)建设工地现场进行电梯的整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由承包人负责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国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具有安装资格的安装单位,在建设工地现场进行电梯的整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安装为全包工程。安装过程中,生产厂家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承包人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22.3.3、安装调试要求
(1)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电梯前,承包人负责所有与电梯安装工作相关区域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电梯移交后在使用过程中若因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2)设备到货后,由承包人负责在工地现场验收(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应在场)到货设备。由发包人**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初验收。
(3)设备运到安装现场至电梯正式移交前,电梯的保管责任和风险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如发生设备遗失、毁损或灭失等情形承包人应在7日内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其设备遗失、毁损或灭失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处理),以保证电梯按时交付使用。
(4)设备安装:应在厂家派驻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点击查看安装队伍安装,安装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权力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上岗证。
(5)承包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壹周前,向发包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和施工作业措施计划。
(6)承包人应确保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取得电梯准用证后,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设备检验合格证书。
(7)如承包人承诺采用的进口器件的,在设备交货时应提供主要部件货物装箱清单、海关进口手续(报关单复印件)等证明所供货物为原装产品的证明文件。若采用国产原厂件应提供原厂出厂证明。
(8)电梯安装调试过程,承包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检验记录应提供给发包人。
(9)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承包人负责联系电梯使用地技术监督部门,并**发包人按本招标文件验收标准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电梯准用证,同时提供设备相关手续包括设备验收、安全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证书等,以及承包人负责该项目维护保修的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应保证24小时畅通)。
22.3.4、验收规则
(1)验收标准:货物验收按照生产厂家的产品标准,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GB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电梯使****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电梯验收规范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承包人出厂检验、到货验收、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①出厂检验
承包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承包人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有效的可靠****点击查看海关进口手续,需要提供报关单复印件 ),****点击查看工厂现场核实。
②到货验收
a、货物到达后,由发包人**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b、电梯安装调试过程,承包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点击查看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检验记录应提供给发包人。
③最终验收
a、电梯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试验)过程,承包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上述4.1款规定。检验记录应提供给发包人。
b、电梯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承包人负责联系电梯使****点击查看管理部门,依电梯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及电梯买卖合同,**发包人按4.1款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并办理《电梯使用证》。
(3)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项目必须由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服务费由承包人支付)。此外,电梯须通过2000次的无故障运营测试(1000次空载及1000次重载)。
22.4、技术培训
承包人应结合电梯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地对发包人派出的管理、维保人员进行电梯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包括发包人定期举办的培训班),直至发包人的技术人员能熟练独立工作,以保证售后电梯的良好运行状态。承包人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22.5、售后服务要求
22.5.1、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取得有关部门的电梯准用许可之日起贰年。
22.5.2、承包人的售后维保服务机构必须配有能力的维修人员,维保机构设立必须符****点击查看管理局管理规范。
22.5.3、在质量保证期内承包人负责按相关维保规范的规定免费定期维保(包含但不仅限于每月不少于两次的保养);在质量保证期内电梯运行发生故障,承包人应免费更换所有损坏部件,并免费提供维修保养和咨询服务,更换零部件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更换电机不得超过24小时。检修人员响应时间为20分钟,到达现场时间为1小时。一般故障应在2个小时内修复。维保点检修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承包人应负责电梯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48小时内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在保修期结束前1个月,要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如出现一次没能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除按相关部门制定的处罚规定处罚外,另加质量保证金3%的罚款。
22.5.4、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承包人应继续提供维保服务并另行签订维保合同。承包人有责任在电梯使用地设定电梯维保点,按电梯设备维保协议条款的具体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或修理。
22.5.5、承包人在免费维保期满后继续承担电梯的后续维保工作,承包人须提供质量保证期过后维护及保养服务费用、维护保养服务的详细说明。质保期后的维修保养费用,参****点击查看监督局给出的维护保养最低指导价,不得与市场行情严重偏离,并承诺五年不变价并提供优质服务;应分别报全包价(包工并包所有需更换的备件费)和半包价(包工并包一定的零配件),全包与半包服务的所有的常用易损备件及备品备件清单及报价必须详细列明。如电梯主要部件和标准附件发生故障必须更换,价格则参考市场行情价。有偿维保期间若因发包人要求更换维保单位的,原订立的有偿维保合同自行终止。
22.6、其它事项:
22.6.1、承包人提供的电梯须****点击查看管理局、发包人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没收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全额)。
22.6.2、电梯订货具体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2.6.3、技术资料要求: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以下中文技术资料叁套,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取:
(1)产品验收标准
(2)技术说明书(含电气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
(3)使用说明书
(4)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线路原理图
(5)零部件目录
(6)备品备件、易损件清单
(7)安装、维修及操作手册
(8)安全部件(门锁、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的型式试验报告副本,其中限速器和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
(9)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10)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11)电梯使用证和电梯验收报告
22.6.4、专用工具
承包人应免费提供一套维修所需专用工具及其清单,在验收合格时提供。
22.6.5、备品备件
承包人应提供质量保证期过后叁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价格表,没有列入备品备件清单价格表而应提供的备品备件视为免费提供。
22.6.6、正式电源:从总配电柜到电梯机房间的电线电缆及机房电源箱由发包人提供(从电梯机房电源箱至电梯操控箱的电源线路由承包人负责)。
22.6.7、施工电源:发包人提供施工电源接入点,承包人根据需要自行负责接施工用电和电梯调试所需要的电线电缆及配电箱等设备。
22.6.8、电梯机房控制柜基础由承包人施工完成。
22.6.9、调试用电缆由承包人负责。
22.6.10、承包人须配合发包人(或合同订立单位)办理监控和通信信号的覆盖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取。
22.6.1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负责本项目的电梯采购、货物运输、装卸、存放、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工作,有关方案报发包人确认后实施。
22.6.12、电梯监检费用(包括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费、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费)由承包人支付。
22.6.13、电梯开箱验收费用由承包人支付(若经特检院开箱验收发现电梯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对发包人造成损失,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要求相应赔偿)。
22.6.14、电梯检验合格至签发准用证并移交发包人单位之后的保修期内电梯年检费用:年度年检合格的,其年检费用由发包人支付;若年度年检不合格的,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6.15、承包人须配合发包人(或合同订立单位)办理监控和通信信号的覆盖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取。
22.6.16、承包人所用的电梯品牌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22.6.17、电梯安装必须由厂家或其授权机构进行安装。
5、土溶洞处理、基坑支护及需设计深化的装修部分(门厅和电梯前室)的工程造价应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有权单位审核,并结合中标下浮率。
6、本项目下载招标资料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均改为“2025年9月28日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时间改为 “2025年9月28日09时30分00秒”。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日期: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