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急救中心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怀远县急救中心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4-03
珠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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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7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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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吉大海滨南路47****点击查看中心2510房

成交金额:297.00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296.9505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9.5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点击查看中心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

品牌:星纵等

规格型号:P570等

数量:1批

单价:297.00万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仁霖(组长)、杨婉菊、刘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收费金额:4.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榴城镇乳泉大道与卞和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刘主任177****点击查看1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路699****点击查看中心B座8楼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8442、138****点击查看4121、180****点击查看6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主任(采购人)、汪洋、束孝根、李静(项目负责人)

电 话:177****点击查看1877(采购人代表)、138****点击查看8442、138****点击查看4121、180****点击查看6683(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磋商响应表

3.分项报价明细表

附件信息: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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