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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特色农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市****点击查看委员会(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以2311-500120-04-01-82676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市**区大路街道**村1组、2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用地规模348.25亩,项目总投资8762.01万元,****点击查看**工厂25000.00平方米;仓储中心3000.00平方米;人居环境改造3000.00平方米;**道路1500.00米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627.403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专业设备材料采购等内容,具体范围为:以“交钥匙”方式完成本工程所涉及的设计、材料(设施、设备)物资采购、施工建造、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移交、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施工阶段的所有施工图范围内和招标人要求新增的非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和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图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与初步设计范围一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按照现行设计规范与招标人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含与施工建造有关的二次深化设计、优化设计、设计变更,施工建设(含采购)需要以及招标人需求的建筑改造设计、基础设施设计、专项计划设计等)等各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按照招标人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要求负责办理与设计有关的各类报批报审工作,并根据报批报审部门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提供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2)施工:本项目施工范围与初步设计范围一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且与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范围一致,完成本工程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项目实体资产的施工建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灌注桩及管桩)、基坑支护工程、承台底板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砌筑工程、机电安装、给排水工程、防水工程、环境绿化工程、门窗工程、玻璃幕墙工程、石材外墙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景观园林工程、防护工程、抗震支架、充电桩、智能化工程、栏杆工程、地坪工程、电梯工程、海绵城市、智慧工地建设及综合管网等配套及附属设施,以及该项目的编制施工阶段BIM模型、灯饰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气、通讯、弱电等工作。
(3****点击查看管理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本工程达到“交钥匙”正常使用状态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前,各阶段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协调配合招标人进行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工作。
(4)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如有)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施工工期:700日历天;
节点工期要求:
1.**道路、区域道路及人居环境改造、仓储中心在365日历日内完成;
2.****点击查看工厂及坑塘整治在700日历日内完成。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专业类别单位;
(2)投标时须按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依法对该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编入投标文件中。
(3)联合体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共同投标。
(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刘艺 | 联系人: | 蒙雨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3****点击查看2058 | 联系电话: | 135****点击查看7137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特色农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 **银行**支行 | 65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052-103392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支行 | 2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87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 招商银行****点击查看支行 | 12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80200394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 中国银****点击查看营业部 | 108****点击查看62012VA00183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 | 31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