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七、合同的授予 30、成交通知书 | 30.2 成交供应商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因成交供应商不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项目造成影响的,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 删除该条内容。 |
| 2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七、合同的授予 31、签订合同 | 31.3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历日内未能按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顺延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 31.3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历日内未能按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3 | 第三章 磋商程序及原则 三、供应商资格审查记录表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商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提供证明材料)视为小微企业。若查实不属于小微企业,将按虚假应标处理。 |
| 4 | 第三章 磋商程序及原则 五、评审标准 | 详见更正前采购文件 第三章 磋商程序及原则 五、评审标准 | 详见本次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第三章 磋商程序及原则 五、评审标准 |
| 5 |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二、商务要求 | 详见更正前采购文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二、商务要求 | 详见本次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二、商务要求 |
| 6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6年07月10日 09时30分 (**时间) | 2026年07月15日 09时30分 (**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