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鹤庆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2号澄清补遗

大理州鹤庆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2号澄清补遗

发布于 2026-09-23

招标详情

鹤庆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联系人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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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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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本项目技术标(暗标)评审及项目管理机构资料放置要求补充更正说明如下:

一、因本项目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标部分(暗标)编制要求”编制技术标部分,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评分第9项:“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对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说明的本项不得分)”,评审标准为“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B证年检合格。项目管理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且有针对性,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投标单位若在此处提供证件则可能与暗标要求冲突(不体现企业、人名)。因本项目技术部分的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等内容已固定,无法修改评审项内容,为保证项目顺利开展,现告知各潜在投标人将技术标部分的“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对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说明的本项不得分)”部分所拟派所有人员须附的所有资料扫描件集中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五、项目负责人资格”、“六、技术负责人”及“十、人员配备要求”部分放置,技术标部分的“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对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说明的本项不得分)”无须再放置任何人员证书、证件等资料扫描件,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评审标准的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部分的“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对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说明的本项不得分)”项的评审打分统一按满分赋分。

二、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编制技术标部分须按照暗标有关要求编制,投标人若需附照片或图片的无须将图片调整为黑白,但所附照片或图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投标人技术部分附相关照片或图片的,不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三、其他说明

①本补遗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原有条款与本补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

②本次补遗发布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大于 15 日,投标截止时间不予顺延。

③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由此造成的不便,请各投标人谅解!

特此公告!

招标人(盖章):****点击查看

行政监督单位:****点击查看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点击查看

日期:2026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