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垵古厝片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EPC+O)

新垵古厝片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EPC+O)

发布于 2025-04-16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新垵古厝片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EPC+O)

招标阶段

EPC+O招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3.2.4条款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的第1条和第2条内容修改为:

1、****点击查看建设部分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相应最高投标限价7618.13万元,其中:(1)不可移动文物修缮部分**工程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相应最高投标限价4450万元;(2)**村基础改造部分**工程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相应最高投标限价2900万元。上述各项报价均不超过相应内容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2、****点击查看建设部分投标报价中的设计费应按****点击查看建设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中的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金额(按照公布的设计金额268.13万元填报)进行报价,设计费投标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或低于招标人公布的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金额,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 商务文件-四、投标报价表-备注中的“1.2投标报价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删除,其余内容均不变。

三、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均由“2025-04-22 09:00:00”修改为“2025-05-08 09:00:00”,招标文件中涉及此时间的均作相应修改。

四、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约定内容为准。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04月16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