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常投审〔2024〕5号
关于规划支路一工程(李湖商业街至环常南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点击查看建设中心:
关于《关于报送规划支路一工程(李湖商业街至环常南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点击查看编制的《规划支路一工程(李湖商业街至环常南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项目单位实施开工前需按照自然**、规划等部门要求做好相关手续。
二、项目代码:****点击查看。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常平镇卢屋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北起李湖商业街,南侧与环常南路辅路相交,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 30km/h,全长 307.518 米,路面宽 20 米,道路红线面积 5620.03 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046.92万元,其中:工程费911.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34万元、预备费49.8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常平镇财政通过发行专项债或超长特别国债解决及镇财政资金配套安排解决。
七、项目实施主体:由****点击查看建设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八、根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点击查看
2024年5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点击查看办公室、财政分局、****点击查看服务所、****点击查看分局、规划管理所、农林水务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核准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项目组织招标时,金额达到招标或采购起点标准的项目,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及《**省实施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