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某单位的委托,于2024年11月14****点击查看某单位智能档案柜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并发售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P25页“主柜”参数原文为“11.▲智能档案柜须通过国家3C认证且符合产品标准。”
现修改为“智能档案柜或智能档案柜(计算机部分)须通过国家相关认证且符合产品标准。”
2.招标文件P29页“技术部分”内容“标示“▲”符号条款响应情况”原文为:
完全响应用户需求书标示“▲”符号条款要求得15分。每负偏离一项标示“▲”符号条款扣2.5分,负偏离用户需求书标示“▲”符号条款要求的项数≥6项的得分为0。 |
现修改为:
完全响应用户需求书标示“▲”符号条款要求得15分。每负偏离一项标示“▲”符号条款扣3分,负偏离用户需求书标示“▲”符号条款要求的项数≥5项的得分为0。 |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某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802-804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63-****点击查看912
邮箱:****点击查看@ebid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