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中心】孝昌县太子米农业科技示范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孝昌县太子米农业科技示范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总承包(EPC)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XI-202410FJ-020001001)

【孝昌县中心】孝昌县太子米农业科技示范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孝昌县太子米农业科技示范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总承包(EPC)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XI-202410FJ-020001001)

发布于 2024-10-16
【****点击查看中心】**县太子米农业科技示范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县太子米农业科技示范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总承包(EPC)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点击查看)
2024-10-16 15:20

本项目澄清内容如下:

一、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的内容删除“建设规模中最后一句“(配建充电桩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0辆(配建充电桩8个);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绿化等公用设施。”

修改为“建设规模:****点击查看中心占地39.55亩,容积率0.22,建筑密度7.08%,绿地率11.86%,建筑面积12575.01m2,****点击查看中心5225.32m2、****点击查看中心7028.67m2、配套用房285.02m2、垃圾存放间36.00m2,配备智能云仓、农产品湖源等系统及冷链物流设备。有助于完善太子米全产业链流通体系,促进太子米、太子稻良种及其相关产品的销售和推广。”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3.1.4财务要求: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点击查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修改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点击查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三、补充上传了“初步设计概算”。

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澄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