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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消防审验技术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为增强我市解决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的技术力量,按照《关于印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处置指引〉的通知》要求,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消防技术专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满足国家相关专家管理规定;
****点击查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5年以上建设工程消防相关专业的设计、科研、消防技术服务、工程建设、生产研发工作经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应最高等级执业资格证书;或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承担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火灾调查等工作,具有1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有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本专业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消防技术服务、工程建设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政许可审批等经历,熟练掌握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或发表过本专业相关学术文章或出版过相关学术专著;或有主持,参与完成建设工程消防相关的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等工作经历;或生产研发的消防产品市场认可度高,且熟练掌握产品生产施工相关质量标准。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周岁,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院士、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和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及有特殊贡献的不受此年龄限制;
(五)确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市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二、入库程序
(一)有申报意向者应登录https://www.****点击查看.top/vm/OwY2zI7.aspx#进行网络预报名(或扫描附件二维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已进行预报名的人员应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信网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主要业绩、工作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报邮箱,纸质版资料报送至报名地点。
(三)工作人员将对资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分批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专家库,并将入库专家有关信息上传至“**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信息化工作系统”。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8月31日(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点击查看A1126;
(三)本次专家库建立主要是为解决我市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技术支撑,待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处置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该专家库自动废止;
(四)本次专****点击查看住建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少杰 电话:0372-****点击查看026
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附件:网络报名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