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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点击查看中心水厂建设工程已由**市****点击查看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25〕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荣****点击查看公司,代建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仁义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74.2亩,**规模5万吨/天(含净水处理****点击查看水厂一座,净水处理工艺采用配水井及预臭氧接触池、混凝沉淀池、V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主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池、吸水井及送水泵房的净水过程,排泥水处理工艺采用排水排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泥饼外运的处理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净水构(建)筑物、排泥水处理构(建)筑物、综合楼、传达室、总图工程、辅助工程、附属用房、设备购置及安装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7910.8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4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若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址: | **市**区昌元街道人民路7号 | 地址: | **市**区福康路27号26-1至26-25 |
联系人: | 曾先生 | 联系人: | 肖**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2460 | 邮编: | 400021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1068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0491转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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