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

肥东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

发布于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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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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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0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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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消防类项目招标8次,合作供应商2个,潜在供应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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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

原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4-10-1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招标文件答疑二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答疑如下:

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消防工程设计业绩,一般项目的消防设计都包含在建筑设计内,很少单独发包;我方拟提供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其中包含投资额超过1500万的消防工程设计,我方可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或者业主证明,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对于本项目是属于消防专业设计,建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机电工程或给排水工程)。

答:本项目招标公告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2)设计负责人要求调整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招标公告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个;(2)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设计单位担任,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中3.1.1的投标人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中3.1.1的投标人施工资质。(3)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1.6要求。

如果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设计单位担任,但是本项目勘察设计最高投标限价500000.00元;在本项目投资比例极少,建议联合体牵头人可自行商议来决定。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本项目的具体需求、技术特点及管理考量,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单位旨在通过设计主导,实现项目的高效协同、成本控制和质量优化,因此本项目须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单位。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店埠镇撮镇路35号

联 系 人:陈晓虎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1761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店埠镇深秀路2****点击查看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 系 人:孙运龙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8761

2024年10月15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

原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4-10-1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招标文件答疑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答疑如下:

一、我单位报名的“**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每个业绩得2.5分,满分5分。提问:我公司承建的消防工程属于专业分包项目,没有中标网址截图查询,没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点击查看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不能提供有四方章的竣工验收报告,但我单位提供的是**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点击查看建设局(消防验收专用章),是否符合满足要求此次招标要求是否认可

答:业绩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第一类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供第二类证明材料。对于专业分包的消防工程(1)无法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的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提供项目总承包单位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②提供真实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包合同(要体现具体分包工程、施工内容、金额等);③未能充分体现招标文件评审因素要求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建设单位公章。(2)无法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的,提供消防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予以认可。

二、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具备下列业绩之一的,每提供1个得2.5分,本项满分5分。

1、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消防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业绩;

2、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消防维修改造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业绩。

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

第一类:

****点击查看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详细评审资料”栏“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类型等)的,应提供第二类任意证明材料或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点击查看委员会不予认可。

第二类: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4)其他材料:/

请问我单位提供业绩提供第二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中(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因为消防工程属于专业分包,验收是属于单项验收。一般都是由相关消防行政主管部门单独验收并开具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我单位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证 但上面只有消防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章可以吗

答:予以认可。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店埠镇撮镇路35号

联 系 人:陈晓虎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1761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店埠镇深秀路2****点击查看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 系 人:孙运龙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8761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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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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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消防类项目共招标过 8 次; 共合作消防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云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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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消防设备, 中标 5次, 占比 83.33%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5次, 占比 83.33%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5 次, 中标金额 12139.38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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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帆****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消防服务, 中标 8 次, 占比 5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7 次, 占比 43.75%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 次, 中标金额 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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