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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点击查看财政局关于印发**区2025年晚稻“一喷多促”项目实施方案》精神,我区拟在各镇(场、街道)晚稻种植区实施“一喷多促”作业服务。经研究决定,询价购买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现将本次购买服务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区2025年晚稻“一喷多促”项目作业服务
二、购买服务内容:我区拟在各镇(场、街道)相对连片的、适宜无人机统一作业的晚稻种植区开展“一喷多促”作业,实施面积10600亩。项目通过购买社会化专业化喷施服务的方式开展,按每亩不超过35元购买晚稻“一喷多促”服务,服务费包含指定施肥药剂和无人机喷施作业等费用。
三、购买服务主体:****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预算:预算经费37.1万元
五、购买方式:询价
六、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后的7日内
七、公示时间: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7日
联系人:黎巨作
联系电话:0777-****点击查看603
附件:1.**区2025年晚稻“一喷多促”项目作业服务采购询价函
2. **区2025年晚稻“一喷多促”项目作业服务采购需求及报价单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1日
附件1
**区2025年晚稻“一喷多促”项目作业服务采购询价函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拟对**区2025年晚稻“一喷多促”作业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服务商。请参与该询价事项的单位根据《**区2025年晚稻“一喷多促”项目作业服务采购需求及报价单》所列服务内容进行报价,经确认无误后连同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我局将对参与询价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判后,以合理低价最终确认采购单位,并与之签订采购服务合同。
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
1.应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应具有农业有害生物防治资格和飞防资格的独立法人(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询价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18:00。
联系人:黎巨作
联系电话:0777-****点击查看603
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市**区梅园路凤岭七巷63****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七楼种植业股,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附件2
**区2025年晚稻“一喷多促”项目作业服务采购需求及报价单
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 |||||
采购内容 | 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 备注 | |||
**区2025年晚稻“一喷多促”作业服务 | 在**区晚稻种植区开展“一喷多促”作业,实施面积10600亩。项目通过购买社会化专业化喷施服务的方式开展,项目预算资金37.1万元,按每亩不超过35元购买晚稻“一喷多促”服务,服务费包含指定肥药剂和无人机喷施作业等费用。实施范围选择在**区各镇(场、街道)选择相对连片的、适宜无人机统一作业的晚稻种植区内,具体实施地点及面积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一、实施要求: (一)肥剂配方。叶面肥选用磷酸二氢钾,生长调节剂选择赤●吲乙●芸苔或芸苔素内酯,预防或防治水稻稻瘟病、稻曲病、纹枯病的农药以40%戊唑●咪鲜胺为主。喷施配方为:纯度99%的磷酸二氢钾+赤●吲乙●芸苔或芸苔素内酯+40%戊唑●咪鲜胺。99%的磷酸二氢钾用量不少于100克/亩,赤●吲乙●芸苔或芸苔素内酯按产品推荐剂量使用,40%戊唑●咪鲜胺用量不少于40毫升/亩。喷施时可根据作物长相长势、病害发生情况适当增加用量,确保取得最佳效果。如遇高温、旱情、干热风等恶劣情况,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优选芸苔素内酯。 (三)注意事项。一是采用植保无人机喷施时,亩溶剂用量应在1.5升以上,要注意添加沉降剂,控制适当的飞行高度和速度,并规划好喷施线路,避免漏喷和重喷;二是采用大型植保机械喷施时,亩溶剂用量应在15升以上,要注意匀速行驶并减少压苗;三是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推荐剂量使用,不可盲目加大用量。肥剂配制要进行二次稀释,确保充分溶解稀释,混配均匀。叶面肥、调节剂等混合使用时,应先行少量调配,确定不发生拮抗作用的情况下,方能大面积应用,以保证施用效果。四是注意磷酸二氢钾的使用原则:禁止与碱性产品混合使用;禁止与硫酸锌、硫酸亚铁、硫酸锰、硫酸铜等肥料类的产品混用;禁止与农药中的代森锰锌、代森锌、杀毒矾、甲霜灵锰锌混用;在配药时,一定要先溶解粉剂、颗粒剂,最后加入乳油等。 二、服务标准:1.乙方必须使用合格的肥料及农药产品;2.按甲方确定的飞防要求由乙方进行植保无人机喷施作业,飞防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结束;3.喷施效果必须达到85%以上;4.飞防防治效果因乙方技术差或责任心不到位造成的返工,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5.若飞防后出现药害及其它直接问题,乙方须及时进行补救,补救费用由乙方承担;6.飞防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乙方负责,如管理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或责任概由乙方承担;7.若因天气或水稻实际种植需要等原因造成无法完成协议飞防面积的,以实际完成面积核算飞防费用。 | ||||
承接项目服务的组织需求条件 | 1.投入无人机植保设备要求:植保无人机数量要求8架及以上。投标人需提供自有无人机的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发票持有人公章的发票复印件的扫描件(如购买二手无人机,需提供购买协议并开具购买发票),不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认可。 2.投入技术人员配置:①服务组织至少拥有1名植保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中级农艺师以上;②公司拥有3名以上植保专业技术人员;③提供劳务关系认定和资质认定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投入无人机机手数量:拟投入植保无人机机手要求达到8人以上,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4.信誉与业绩:****点击查看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或合同履约相关的荣誉称号、奖励等,包括但不限于入选**统防统治星级服务组织名单或者相关奖项。(需在投标材料中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2022年以来类似采购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项目),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 ||||
项目完成 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完成所有服务事项。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报价单 | |||||
项目名称 | 实施面积(亩) | 预算金额(元) | 报价金额(元) | ||
**区2025年晚稻“一喷多促”作业服务项目 | 10600 | 37.1 |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报价单位负责人签名:
报价单位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联系地址:
投标单位相关要求
投标询价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1.竞标单位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5.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6.提供2024年下半年单位人员社保情况
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点击查看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点击查看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点击查看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点击查看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