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日常公务出行服务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日常公务出行服务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发布于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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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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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8 14:33

按照工作要求,****点击查看将开展2025年度日常公务出行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现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服务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此次比选主要为****点击查看2025年度日常公务出行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确定服务商,具体服务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项目资金:预算金额385080元。根据最终租用的车型、价格等情况据实结算,不超过预算金额。

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服务范围:****点击查看机关、磨憨大队(位于西双版纳州**县)和**市辖14****点击查看大队。

二、承接标准

(一)能在**辖区范围内(含14个市辖县区市和西双版纳州**县磨憨镇)提供车辆租赁服务,提供车辆的使用性质为租赁。

(二)入围“**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

****点击查看服务所必须的车型(见附表)及数量,车况技术状况良好、符合租赁车辆的标准和要求,须按国家相关法规购买车辆商业保险。

(四)根据《**市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保障基层公务出行管理办法(试行)》《****点击查看管理局关于在公务用车出行中进一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相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公务用车出行应优先选用新能源车。提供公务出行租赁的服务企业,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不得低于50%。

(五)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六)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

三、具体要求和控制价

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提供日常公务出行用车服务。

2.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2.1服务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定,以及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自觉维护采购人的利益,全面履行投标响应和承诺,确保服务质量。

2.2服务商应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运维服务人员≥3人,提供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上门送车、收车服务,对车辆使用、平台操作培训、安全知识、驾驶人员安全教育等。

2.3服务商应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承诺设置24小时救援值班电话,建立救援登记制度,具备提供应急救援能力。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时,应及时与采购人协商,应在24小时内协助解决或提供其它车辆,外地可协商救援,确保公务出行不受影响。

2.4服务商的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有专业固定的维修保养定点场所。

2.5服务商应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并就车辆的服务创新、服务质量标准化、应急方案、服务监督、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提出服务承诺。

2.6服务商提供的所有车辆应为自有车辆(服务商拟投入车辆的登记单位应与服务商名称一致),服务商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车辆≥32辆,且车辆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小型轿车、商务车、越野车(SUV)、小、中、大型客车等,车辆品牌型号不少于10种,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技术标准,并安装符合规定、具备数据加密的北斗卫星定位装置。新能源汽车在租用期间实际续航里程不得低于300公里。

2.7服务商提供采购人所需的车辆(新能源汽车须含充电)等,采购人支付的车辆服务费包含但不限于:车辆租赁费、税费、燃油费、充电费、车辆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维修费、保养费、保险费、税费等与租赁车辆使用相关的一切费用。

2.8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服务商应额外为提供的车辆投保,投保应包括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小型车保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驾驶人员及乘坐人员意外险保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人/座,中大型车保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驾驶人员及乘坐人员意外险保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人/座,险种明确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采购人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服务商应协助办理索赔事宜。

2.9服务商提供的车辆应纳入“**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统一监管,由此产生的平台开发费和数据运行费由服务商承担。

2.10服务商所安排的服务人员应挂牌上岗,主动向采购人出示车辆行驶证、商业保险单等证明材料,以便核实。

2.11服务商提供服务的车辆各项技术性能参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车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车辆售后不低于生产厂商维保手册规定的要求,且不低于国家工信部规定的标准。若合同期内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更换符合要求的车辆。

3.车辆规格和价格要求

附表1:新能源车每日租赁控制价格:

序号

车辆规格

(按市场指导价计)

参考车型

(包括品牌、型号,由服务商填写)

不配驾日租控制价

(元/天)

※1

8万元(含)-11万元(不含)


270

※2

11万元(含)-14万元(不含)


400

※3

14万元(含)-17万元(不含)


530

4

17万元(含)-20万元(不含)


660

5

20万元(含)-23万元(不含)


790


附表2:燃油车每日租赁控制价格:

序号

车辆规格

(按市场指导价计)

参考车型

(包括品牌、型号,由服务商填写)

不配驾日租控制价

(元/天)

1

8万元(含)-10万元(不含)


400

※2

10万元(含)-13万元(不含)


530

※3

13万元(含)-16万元(不含)


660

※4

16万元(含)-19万元(不含)


790

※5

19万元(含)-22万元(不含)


920

6

22万元(含)-25万元(不含)


1050

7

17座小型客车


1400(配驾限价)

8

33座中型客车


1500(配驾限价)

9

49座大型客车


1600(配驾限价)

备注:

(1)每天每辆车的行驶计算里程为300公里,****点击查看车行程结束为一个用车周期进行计算,不超过300公里的按300公里计。一个用车周期超出规定300公里后的收费标准按中标后采购合同的约定另行计算,不超过市场均价。其中,附表2中的小、中、大型客车的每天行驶计算里程为100公里。

(2)服务商报价为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须包含但不限于:车辆租赁费、税费、燃油费、充电费、车辆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维修费、保养费、保险费、税费等与租赁车辆使用相关的一切费用。

(3)附表1和附表2中,标※车型为使用的主力车型,根据工作需要,实际使用过程中,车辆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类型的车辆,不使用豪华车。

(4)服务商投标时,须对上述表格中的所有车型提供报价,并提供对应车型。

四、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合同要求验收标准。

五、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服务商提供的服务人员团队必须有较强的交通安全意识及责任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车辆管理相关规定,服务期间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如有违反规定或不服从管理,采购人有权退回服务商并要求服务商重**排服务人员或团队。

2.租赁车辆必须配置随车应急物品(包括:应急灯、急救包、安全锤、反光衣、三角警示牌、防滑链、灭火器等)。

3.服务商须在采购人应急用车时保障提供32辆以上的车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不少于16辆。

4.服务商须在采购人应急用车时在**市主**内能保证1小时内提供服务。

六、监管要求

服务商应接受**市市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平台审核管理。所有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信息应符合平台要求;安装符合规定、具备数据加密的北斗卫星定位装置,车辆位置、轨迹等数据信息能够实时上传至“**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

七、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点击查看将对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质量和服务都满足要求的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分,以综合评分高者为中选服务商。

若最高评分出现两家或以上申请人的得分相等,则附表1和附表2中,标※车型的报价之和低者中选,若标※车型的报价之和仍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中选服务商。

八、其他事项

(一)对本采购公告实质响应的申请人或符合专业条件的申请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项目被取消的。

九、参与方式

有意参与者,请于2025年9月8日-9月12日,每日09:00-12:00,14:00-17:00,携带比选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不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上述材料中的纸质版均须加盖本方公章)到****点击查看报名参与,逾期不再受理。

比选材料要求详见附件,外包装须附联系方式。

十、公开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2025年9月15日14:00

比选地点:****点击查看会议室(届时详见现场指示牌)。

十一、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于老师

电 话:0871-****点击查看0380

地 址:**市**区阳光中路6号,****点击查看413办公室

十二、注意事项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选服务商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采购人可随时取消其中选资格,并要求中选服务商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和中选服务商造成的损失均由中选服务商自行承担。

附件1.公开比选报名表和比选申请材料说明

附件2.公开比选评分办法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8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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