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民政局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建设(施工)项目-成交公告

新野县民政局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建设(施工)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8-26
南阳****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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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6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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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建设(施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点击查看-1 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点击查看 **市**县汉**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向西100米 1,876,521.00 评审总得分:85.33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点击查看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建设(施工)项目 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180日历天 徐海青 豫241****点击查看23111
三、评审专家名单
孙小允(组长)、王海英、王荣增(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收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19,8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汉城路124号
联系人:张振磊
联系方式:135****点击查看9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33****点击查看中心写字楼11层1109号
联系人:陈芳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5977 176****点击查看6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芳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5977 176****点击查看6068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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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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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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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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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承诺替代的资格证明材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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