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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田家河片区消防通道工程(一期)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根据主管部门的招标文件备案意见,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分因素”中关于企业信用、企业综合、工程奖项的评分标准均已修改调整,具体内容详见答疑文件。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中:
(1)6.1.2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修改为: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开工之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该项费用的50%(已包含在工程预付款中)。
(2)12.2.1预付款的支付修改为: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金额(不含暂列金额和计日工和暂估价)的10%。(其中预付款的30%应进入农民工专户),工程预付款支付前,承包人须严格按照《****点击查看国资委关于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工作的通知》、《**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宜人社发【2017】28号)等文件要求,及时****点击查看银行网点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预付款支付期限:在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分3次平均扣回。
(3)12.2.2 预付款担保修改为: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由支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出具金额对等的预付款保函。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高新区****点击查看区管委会
联系人:黄强
联系电话:0717-****点击查看755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科技园2号楼
联系人:卢炫政
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9342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