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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灭火器检修补充项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交易编号 | ****点击查看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姚部长 | 联系电话 | 189****点击查看0565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10-17 11:1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0-18 18: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0-18 14: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0-18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1 | ****点击查看灭火器检修补充项目001 | ****点击查看001 | 货物类 | 60000.0 |
公告内容
****点击查看灭火器检修补充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点击查看委员会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点击查看拟对“****点击查看灭火器检修补充项目”以邀请方式进行招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灭火器检修补充项目
3、最高限价:小写: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4、质量要求:合格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干粉灭火器 | 1KG | 50 | 新购 |
4KG | 100 | |||
5KG | 47 | |||
8KG | 25 | |||
35KG | 10 | |||
2 | 干粉灭火器 | 4KG | 225 | 充装 |
5KG | 130 | |||
8KG | 30 | |||
35KG | 6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3****点击查看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须具有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5、投标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 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期间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注: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上传****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阳光交易系统,投标人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进行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四、竞价方式:
1、低价评标法。
2、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五、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http://ggzyjy.****点击查看.cn/)注册后方可投标。
六、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4时00分。
2、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8时00分
请投标人登****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点击查看.c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
3、中标单位在项目中标后5日内,将完整的投标文件纸质版(须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明细表等相关资料,并逐页加盖公章),送至招标人,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4、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于中标单位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注:受邀供应商在采购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行报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http://ggzyjy.****点击查看.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联 系 人: 姚部长
联 系 电 话:0931-****点击查看999
联 系 地 址:**市**区雁北路2828号
2024年10月17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价